哈药集团三精制药通过4500万元无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议案
导读: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
因经营业务需要,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3000万元,此业务无需保证金,本公司决定为其承担3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因经营业务需要,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1500万元,此业务无需保证金,本公司决定为其承担15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中国票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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