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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全面铺开发展迅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5 07:52:19 人浏览

导读:

在当今互联网+时代,恐怕没有几个被+的行业,会受到如此高规格的重视——不仅迫切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一部司法解释,而且业已成为推进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抓手。没错,它就是网络司法拍卖。简言...

  在当今“互联网+”时代,恐怕没有几个“被+”的行业,会受到如此高规格的重视——不仅迫切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一部司法解释,而且业已成为推进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抓手。

  没错,它就是“网络司法拍卖”。简言之,就是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平台,以电子竞价的方式,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司法拍卖方式。

  这个最早始于2012年7月浙江省两家法院的尝试,甚至比“互联网+”理念提出的时间,还要早4个月。

  虽然迄今为止,这一新兴业态出现的时间,尚不满4年,但其因应时代脉搏的“燎原之势”却已不可遏抑。

  据全国最大网络拍卖平台“淘宝司法拍卖”最新统计:截至2016年3月,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法院入驻淘宝司法拍卖平台,而在一年前,实现网络司法拍卖的省份还是21个。

  数据还显示:仅2015年一年,全国1200家法院,就进行了12万多次网拍;而在2015年2月前,全国完成的网拍次数还不足9万次。

  数据不会撒谎。随着“人工智能”的大时代已经渐行渐近,人们如今探讨的已经不再是“要还是不要”,而是如何利用好更能兼顾效率与公平的互联网平台,为降低司法成本、减少中间环节、构建透明规则、提高办事效率乃至推动司法改革,趟出一条光明之路。

  公开透明零佣金网拍优势尽显

  同首届研讨会相比,今年到场的法院系统代表,增加了一倍还多。在近40名代表中,江苏省高院副院长褚红军,两次都到场研讨,为推动这项改革鼓与呼。

  这是因为,江苏省不但早在2014年就成为全国最早实现三级法院全部入驻淘宝拍卖平台的省份,而且还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所有需要拍卖变卖的资产全部上网拍卖;所有拍卖环节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所有拍卖全部实行零佣金。

  作为这项制度创新的先行者,褚红军深有感触地说:“在目前所有可以选择的模式中,我认为司法拍卖是最优的,它不仅公开公正,而且高效。相对于传统的委托拍卖,网络司法拍卖更是体现出很多方面的优势。”

  据褚红军披露,在传统的委托拍卖中,经常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存在信息不对称、监管乏力的问题,导致竞价过程中不能充分竞价;法院跟拍卖公司中间,有很多繁琐的中间程序,使得执行效率偏低;同时,因为运作环节过多,每个环节的衔接又带来更大的寻租空间,容易导致寻租腐败。

  而对比委托拍卖中的这些不足,通过江苏省法院两年来的实践,褚红军总结出网络司法拍卖的五大优势。

  其中之一,就是网络司法拍卖更加公平、公正。“因为在网上进行这样的拍卖工作,所有的社会公众都会对拍卖过程进行公开监督,而且可以广泛参与,竞价人不受任何限制。”

  同时,减少了无意义的中间环节,将拍品放到网上进行拍卖,流程更加方便、快捷;拍卖程序公开,只有竞买人信息保密,社会公众都可以围观,有利于杜绝腐败;由于在网络虚拟平台操作,不收取当事人任何佣金,也相应降低了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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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因为这些优势,从2014年至今的两年多时间,江苏法院的网络司法拍卖,无论在上线起拍还是在最终成交方面,都呈现出显著上升的趋势。

  数据显示:2014年,江苏全省法院共上网拍卖26196次,成交率为23%;2015年,上网拍卖44254次,成交率达79%;2016年1至3月,上网拍卖9163次,成交率超过83%。

  此外,通过系统自动留痕,能够显现出最高应价者,还使得江苏的网络司法拍卖实现了零投诉。“自从我们开展了网络司法拍卖这种模式后,江苏全省这两年再没收到过一起关于司法拍卖的投诉和异议。”褚红军说。

  不会增加成本反而节省人力

  在网络司法拍卖方面,浙江是最早一批践行者和积极的倡导者。

  2012年7月,浙江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网络司法拍卖;2014年开始,网络司法拍卖成为浙江法院处置财产最重要的方式;到2015年年底,全省105家法院中,已有104家实现上网进行司法拍卖。唯一一家尚未实施网拍的还是行业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浙江省高院司法鉴定处处长饶文军介绍说,“从试点到常态化,我们认为浙江法院的网络司法拍卖实践,完全符合‘互联网+’的本质,完全符合我们网拍改革的实际。”

  在力荐这项改革的同时,饶文军也正面回应了目前外部流传的一些质疑。

  比如,有些人担心,原本法院执行部门的人手就不足,现在还要再占用一些人来从事网拍,会进一步加重法院负担。

  对此,饶文军直接予以驳斥:“这个问题我认为不存在”。他指出,“因为按照传统的法院自主拍卖模式,很多工作原本可以让其它机构完成的,却由法院自己承担了,这也是我们这几年在着重解决的问题。”

  在此方面,温州法院的一些探索,颇具说服力。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吴将斌介绍,该院通过对“网拍小组”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2015年,在团队只有5名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就发布网拍1671件,成交749件,成交额超过25亿元,网拍率达到100%。

  通过扁平化管理模式,鹿城区法院把整个网拍工作细分为9项,分别落实到个人,实现模块化的处理和分工。同时,因人员有限,该院非常注重在社会化服务平台上寻求帮助,以减少其工作量。

  比如,在公开招标的取样环节,要拍摄房产的视频、图片、后期制作,这类专业化制作,都是通过招标形式进行外包。而在看样方面,则尽量争取银行的支持。

  “众所周知,温州从2011年开始出现金融危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走出低谷。所以,50%以上的案子都是银行金融借贷案件,银行方面当然是很愿意将抵押资产尽快处置掉,我们就通过银行的显示屏不断轮播拍品,同时利用银行的资源开展看样工作,协助我们的工作人员去现场。”吴将斌说。

  对此,褚红军则认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不仅不会增加法院负担,反而还节约了人力。

  “过去在实行线下拍卖时,我们的执行监督案件中,有40%都是关于拍卖和评估方面出现的问题,有的地区甚至执行局和司法鉴定处两个负责评估拍卖的部门全部被端,人员全部被抓起来。”

  “而现在这类投诉没有了,这类监督案件也就没有了。虽然我们在网络司法拍卖中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但和处理监督案件相比,还是节约了人力,这样算起来还是合算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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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盼望司法解释尽快出台

  目前外界还有一种声音,认为实行司法网拍,会占用到法院的财力。对此,饶文军并不讳言:“这个质疑是我们听的最多的。”

  他坦陈,“我们也考虑过这个问题,执行会有执行费,而拍卖是执行的一个工作内容,收取的执行费用于这个方面,也是理所应当、名正言顺。”

  事实上,据饶文军透露,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费用并不很高。“比如宁波法院去年成交额50多亿,佣金大概节省了1亿多,而法院的支出,只有50万左右。两相比较,孰轻孰重一目了然,确实是真正实现了价值最大化和司法拍卖的理念。”

  而且,还可以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进行潜在竞买人的分析和画像,节省人力物力,便于精准的进行推送。随着技术的进步,用机器换人,这才是真正的网络拍卖。

  “我认为,在‘互联网+’时代,对于司法拍卖改革,就应当以互联网思维来考虑,而不能再用传统的业态思维去主导。”饶文军说。

  褚红军强调,法院执行中的财产处置难,是现实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而现在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不但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难题,还带来了一系列的“副产品”。

  其中之一是有效防止了司法腐败。目前,江苏要求100%全部上网拍,不允许现场拍卖。其结果就是实现了零投诉,在拍卖环节连投诉都没有,更没有一例为此违法乱纪的,从而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退一步说,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即便还有一部分标的没有拍卖成交。但是,它的价格标准已经初见成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以物抵债的意向有利达成。还有一些特殊的标的,比如精密仪器设备,即使没有成交,但是它的价格发现已经实现。

  “我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解释能尽快出台,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走回头路,现在已经有这种迹象了。”褚红军说。

  目前来看,对于网络司法拍卖的未来,有足够的理由保持乐观。2015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法院开展司法拍卖应全面推行网上拍卖方式” 。

  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督导室主任何东宁的一番话或许能给褚红军吃下一颗“定心丸”。他透露,从2015年9月起,最高人民法院已开始就相关司法解释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已6易其稿。在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后,本月初已正式进入报批程序。

  (原标题:网络司法拍卖全面铺开进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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