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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抗辩程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7 13:24:10 人浏览

导读:

想要知道民事诉讼时效抗辩程序有哪些?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民事诉讼时效抗辩程序的有关知识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民事诉...

  想要知道民事诉讼时效抗辩程序有哪些?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民事诉讼时效抗辩程序的有关知识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民事诉讼时效抗辩程序有哪些?具体有哪些条件,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小编如何说的。

  一、什么是民事诉讼时效抗辩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二、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限制

  新规定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四种债权请求权分别是: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时间

        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何谓新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相关知识:新规定列举了四种情形,出现这四种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四种情形分别为: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适用其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民事诉讼时效抗辩程序有哪些的有关知识做了整理,里面的知识点很利于我们大家对其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如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我们的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或者直接联系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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