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中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有宣告公民死亡或是失踪的案件、选民资格案、实现担保无权案、确认调解协议案、认定财产无主案、认定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属于限制
民诉特别程序有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案件。民事诉讼特别程序适用期限是三十天的时间,如果有特殊情况是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的。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包括的内容有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案件。特别程序的特点有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没有原告和被告等。
民诉的特别程序包括有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以及实现担保物权案
民诉特别程序内容有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民事诉讼期限是三年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区别在于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提起方式要求不同、审理期限不同等。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一般为十五天的时间,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且经过法院准许,是不超
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区别适用的条件不同、审理时间不同、申请方式不同,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是普通程序则是六个月审理
简述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在于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审理组织的不同和审理期限不同。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等
独任审判不都是简易程序的,一般是一些特殊的案件如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案件也是使用独任审判,如果是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则是合议庭审判。
简易程序撤诉后诉讼费用不予退还。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是基层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且案件事情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同时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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