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论文 > 如何确定银行同期存款、贷款利率

如何确定银行同期存款、贷款利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4 06:33:39 人浏览

导读:

在当前的民事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中,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或者其他涉及金钱的纠纷案件中,经常会出现“从某年某月某日起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等用词。表面上,利息的支付标准是具体明确的,即为银行同期的存款、贷款利率,但实际上,“银

在当前的民事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中,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或者其他涉及金钱的纠纷案件中,经常会出现“从某年某月某日起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等用词。表面上,利息的支付标准是具体明确的,即为银行同期的存款、贷款利率,但实际上,“银行同期存款、贷款利率”仍然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比如,逾期还款,是按银行存款利率还是按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是按法定履行义务时的利率还是按实际执行时的利率?是按活期存款利率还是按半年期、一年期、两年期亦或是三年期、五年期等实际期限来确定利率计算利息?查找相应的司法解释及行政法规,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故如果不是特别注明的话,原、被告双方完全可以据此计算出有利于自己的数额。

如在一执行案件中,判决书确定被告应从1995年1月26日起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原告利息,于是原告按1995年的8年定期利率计算了利息,而被执行人只同意按一年期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双方争执不下,因此笔者认为在法律文书中使用此种用词时,应对利息的计算方法予以明确。相关的司法解释也应及时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具体的计算方法上,因为着眼于鞭策义务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建议以实际违法未履行的时间为期限,在裁决履行义务时和实际执行时的两种利率中选择较高的利率来计算利息,以示对违约人的惩罚。

陈旗民 谭星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