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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3 00:49:58 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经常会产生民事纠纷,无法调解的话,只能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帮助解决,但是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也应有一定的标准,否则一有事就到法院,法院工作也无法进行下去,那么江西省高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活中经常会产生民事纠纷,无法调解的话,只能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帮助解决,但是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也应有一定的标准,否则一有事就到法院,法院工作也无法进行下去,那么江西省高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江西省高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标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而不论所列的被告是否适格,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在立案阶段,法院不进行审理和查明,因此,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确认什么等应清楚、明白,不能模棱两可。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的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不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另外,接收诉状的法院必须对该案有管辖权才能正式受理该案件。

  二、民事赔偿和刑事罚金哪个先执行

  被判处罚金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应当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三、民事赔偿赔不起怎么办

  由于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犯罪分子本人赔偿,不能株连无辜。但由于某些案件有特殊性,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本人无能力赔偿,可由别人代为赔偿:

  (1)根据婚姻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造成的损失,其父母有赔偿义务,应由其父母赔偿。

  (2)如果有同案犯或者其他人参与作案,其他人不管构成犯罪还是不构成犯罪,根据民法总则规定,都要承担民事责任,都应赔偿。

  (3)被告人犯罪行为的违法所得,如果有一部分用于家庭生活,对这一部分,其家属有退赔义务。

  (4)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是应当判处死刑,并且必须执行的,那么,被告人的亲属应被告人的请求,或者主动提出并征得被告人同意,可以代替被告人赔偿。

  当然,这种赔偿也应视为被告人进行的赔偿,据此可以对被告人依法适当从宽处罚。

  (5)成年人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虽然不能让其家属或者动用家庭成员共有财产赔偿,但可以动用家庭财产中属于犯罪人那一部分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江西省高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民事案件的立案,需要有明确的原告、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否则不会立案审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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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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