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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义:第109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6 01:58:22 人浏览

导读:

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释义】起诉以书面为原则,以口头方式为例外。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意思表示的载体。当事人口述时,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释义】

  起诉以书面为原则,以口头方式为例外。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意思表示的载体。当事人口述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起诉状内容的要求予以提示,使之清楚、而有依据。

  【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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