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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义:第196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6 01:25:24 人浏览

导读:

第一百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释义】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涉外票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

  第一百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释义】

  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涉外票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7-2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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