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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赔五万,却要付六万律师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2 17:09:44 人浏览

导读:

当事人贾海山觉得自己很冤枉。一市民打了两年多官司,终审判被告向其赔偿5万元,但由于该市民在一审起诉前与律师签订了风险代理合同,规定律师费为一审胜诉赔偿额的20%,也就是该市民要支付6万元律师费,这让他哭笑不得。当事律师所在的德州九达律师事务所提出仲裁申

  当事人贾海山觉得自己很冤枉。

  一市民打了两年多官司,终审判被告向其赔偿5万元,但由于该市民在一审起诉前与律师签订了风险代理合同,规定律师费为一审胜诉赔偿额的20%,也就是该市民要支付6万元律师费,这让他哭笑不得。当事律师所在的德州九达律师事务所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律师费。仲裁委员会对这件事进行了调解。日前,德州市司法局已向该事务所下达通知,要求其限期向该市民支付仲裁委员会协调的金额。

  官司赢了却拿不到钱

  2008年3月8日,在德州某燃料化工有限公司工作的杨玉霞因患病去世,被诊断为职业性肿瘤。其生前所在公司按规定给付工伤赔偿约10万元。

  丈夫贾海山认为妻子生前所在单位未能为员工营造安全工作环境,遂委托九达律师事务所董烈富律师起诉。法院一审判决该单位支付各种赔偿共计30余万元。此后,其单位提起上诉,法院终审改判为单位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贾海山告诉记者,本来胜诉是件高兴的事,但由于当时双方签了一份风险代理合同,其中规定收取律师费的标准为案件一审胜诉额的20%,律师让他支付一审胜诉赔偿额的20%,那就是6万元律师费。

  “现在二审执行款在律师手中,我非但拿不到一分钱赔偿,还欠律师1万元。”

  仲裁委协调没成功

  今年7月份,九达律师事务所还向德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记者在申请书上看到,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一审案件风险代理律师费61737.96元,申请人在执行回款中扣除了49791元,被申请人尚欠申请人一审律师费11946.96元。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事务所初步同意退还3万元,前几天撤销了仲裁请求。

  记者联系了德州市仲裁委员会,负责这件事情的张成民主任介绍说,目前该案没有调解成功,且当事人已将案件撤诉,具体细节不便于透露。

  司法局令事务所返还部分金额

  对此,德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目前已向九达律师事务所下达相关通知,限期向贾海山支付仲裁委员会协调的金额。对于双方所签订的合同,该工作人员说,该案中工伤赔偿已完成,索赔的人身损害赔偿不包含工伤赔偿,可适用于风险代理,该合同合法,但同时这件事不合理,因为并没有达到胜诉的“实际”效果,收取的律师费不合理。

  当事人贾海山:

  我不懂法,白忙活了

  “我不懂法,当时根本就分不清一审和终审有啥区别。没想到律师能这样做,这不是骗人吗?”贾海山感觉很冤枉。“根据相关法律,风险代理合同不适用于工伤赔偿,律师应该清楚,当时为什么还让我签合同呢?”贾海山说,这个合同是以工伤为基础,所以风险代理合同应该无效。

  律师董烈富:

  我是维护合法权益

  8日,记者见到律师董烈富,对于贾海山提出的风险代理合同不适用于工伤赔偿的说法,董烈富说,贾海山妻子的工伤赔偿已经赔付,提起诉讼是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无关,所以可以使用风险代理合同。至于提出仲裁,他说并不是为了钱,只是希望合法权益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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