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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团助力调解 兄弟俩矛盾化解释前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2 12:40:05 人浏览

导读:

刘甲与刘乙是家住浚县王庄乡的同胞兄弟,但一场官司却让两兄弟形同路人。6月13日,在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与人民陪审团共同调解下,手足兄弟终化解多年的积怨,冰释前嫌。2010年6月14日上午,兄弟刘乙在本村与哥哥刘甲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引起打架。期间,刘
刘甲与刘乙是家住浚县王庄乡的同胞兄弟,但一场官司却让两兄弟形同路人。6月13日,在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与人民陪审团共同调解下,手足兄弟终化解多年的积怨,冰释前嫌。

2010年6月14日上午,兄弟刘乙在本村与哥哥刘甲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引起打架。期间,刘乙用拳头将刘甲面部打伤,致刘甲轻伤。兄弟刘乙因故意伤害犯罪,2011年4月20日被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哥哥刘甲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987.52元。一审宣判后,刘甲不服,提出上诉。

鹤壁中院刑二庭的法官们,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该案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兄弟之间因多年的家庭琐事产生积怨,二人尚有年迈的父亲需要供养,兄弟打伤哥哥被判刑,在当地也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如能调解结案,既能有效化解这对亲兄弟之间多年的积怨,缓和家庭矛盾,也能对当地村民进行一次生动的法制宣传。

承办法官通知哥哥刘甲和兄弟刘乙的妻子,做庭前的调解工作。刘乙一方提出要8000元赔偿款,刘甲妻子称丈夫自从被抓走以后,家里经济收入就减少很多,无力拿钱赔偿刘记存,表示只能筹到5000元,多一分不赔。刘乙一方表示就要8000元,少一分不调,怨恨让调解陷入僵局。刑二庭的法官们认为该案虽不大,但在当地很受关注,且很有教育意义,经合议庭合议,决定对该案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并邀请人民陪审团参加该案的庭审。

二审庭审直播时,兄弟刘乙当庭表示经过一、二审法官的教育、劝导,他已经认识到错误,希望得到哥哥的谅解,愿意赔偿哥哥。休庭后,人民陪审团成员对案件进行了评议,提出手足情深,请求合议庭进一步做哥俩的调解工作。随后,人民陪审团成员主动参与本案的调解工作,从案情、家庭责任、社会责任等方面做哥哥刘甲及其家属的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哥哥终于想通了,降低了要求赔偿的数额,检讨了自己作为兄长在日常生活中的不足,请求对兄弟从轻处罚。兄弟俩握手言和,并表示今后做好各自家属的工作,宽容、妥善地对待生活中的矛盾,创造家庭和谐。

庭审当天,哥俩达成和解协议。鹤壁中院于2011年6月13日作出终审判决,对刘乙从轻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哥俩均表示服判,兄弟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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