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法动态 > 98岁老太状告两中学生将其撞倒 索赔10余万败诉

98岁老太状告两中学生将其撞倒 索赔10余万败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1 22:50:54 人浏览

导读:

“98岁老太告中学生”案判决:老太诉讼请求被驳回记者昨天了解到,新安晚报曾连续报道的“98岁老人与中学生打官司”一案,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作出判决,对刘老太太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了她的起诉。今年3月15日,合肥市98岁的刘老太太在该市六安路上倒地受伤,被

  “98岁老太告中学生” 案判决:老太诉讼请求被驳回

  记者昨天了解到,新安晚报曾连续报道的“98岁老人与中学生打官司”一案,合肥庐阳区法院作出判决,对刘老太太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了她的起诉。

  今年3月15日,合肥市98岁的刘老太太在该市六安路上倒地受伤,被两名中学生送到医院。此后,双方发生纠纷。老太太一方说,是两名学生将她撞倒的,医药费等损失应该由他们来承担。学生一方说,他们没碰到老太太,是爱心救助老太太,反被冤枉。

  两种截然不同的陈述只有交由法律裁决。刘老太太将两名中学生告上了法院,索赔各种费用共计111557.18元。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9月4日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刘老太太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两名中学生实施了共同侵权行为,也不能证明其摔伤的后果与两名中学生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对此刘老太太应承担不利后果。法院对刘老太太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了她的请求。

  新安晚报·宫礼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