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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父亲遇车祸死亡 遗腹子打官司获赔3万生活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1 16:52:07 人浏览

导读: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5月16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人曾某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赖某之子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用3.6万余元,并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邢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05年11月1日,被告曾某驾驶小型拖拉机,因车胎泄气,致使拖拉机向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5月16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人曾某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赖某之子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用3.6万余元,并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邢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05年11月1日,被告曾某驾驶小型拖拉机,因车胎泄气,致使拖拉机向左侧偏转,与相对方向的由赖某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赖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被告人曾某应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另查明曾某驾驶的小型拖拉机车主是邢某。

  被害人赖某的遗腹子于2005年12月23日出生。原告赖某之子因去福州做做亲子鉴定支付鉴定费用6430元。

中国新闻网·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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