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保价500丢失价值4000多 理赔专员说只赔500 昨天18:13
答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问 买到丽星亿源 红油面皮产品有异物。面皮里面含有像是虫子的黑色异物 昨天18:05
答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
问 我是被高利贷强制执行了银行卡和微信零钱!这个怎么解决 昨天08:44
答 结合冻结的原因确定
问 胆结石手术,做手术过程中把胰腺管做破了,后来有做了修复手术刀口很大,花... 昨天 04:52
答 索赔时可选择行政调解与司法救济,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
问 购买电动出租车之前,签了一份5年以内不转让的协议,夫妻之间变更了一下名... 前天 23:48
答 您好!转让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问 您好,我在微商那里买到了假的烟弹,但是他的理由是时间太久了不给予退货退... 前天 22:44
答 如果不退款,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可以向提...
问 拖欠员工工资不给,已经是法院的黑明单,员工该怎么办?告诉劳动局 前天 18:58
答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
? 我们干完活了工头不给钱怎么办啊 2分钟前
答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骑电动车没有头盔,但也带人,被交警抓住登记身份信息支付罚款,对未来有什... 2分钟前
答各种违章行为的处罚不一,根据违章项目定责,可以登陆交警互联网网站查询自...
? 4个月前给别人介绍工程,合同也签了,可是工地一直不开工,现在他不干了,... 1小时前
答建议进行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 你好:我有一个家庭,但怀了一个情人的孩子,我想生孩子,但不想破坏自己的... 3小时前
答可以进行协商处理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区别联系 昨天23:08
答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
? 锁关节脱位一点点,有两三个月了,不影响制动??上班的时候摔的??考虑到... 昨天22:50
答要申请鉴定来确定的
? 我的老公有外遇了,抛下我和孩子走了他应该承担什么则任 昨天22:30
答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问 别人网络上骂我能报警吗 前天 18:04
答 “是否可以报警”其实不应成为一个问题,因为法律没有对报警的条件进行规定...
问 您好我的电动车放在地下室 然后被别人碰倒了造成了大面积刮蹭 前天 17:31
答 电动车被风吹到了刮了汽车,双方应承担的责任需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
问 我的所有银行卡被冻结了。五年内不得开账户怎么办。 前天 17:31
答 首先要询问银行具体被冻结的原因,如果是司法冻结,本人或者银行都是没有权...
问 我女朋友怀孕了,但我想打掉这个孩子。她不想让我通过法律赔偿10万元 前天 13:08
答 感情纠纷协商解决
问 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五年内不能开号。该怎么办? 前天 11:12
答 首先要询问银行具体被冻结的原因,如果是司法冻结,本人或者银行都是没有权...
问 2017年休产假,由社保局发放生育津贴,公司还另外发工资吗? 前天 10:35
答 产假工资是指职工在休假期间,企业或者单位正常为职工发放的工资,支付方为...
问 别人故意开车说要同归于尽把人拖了半圈四根肋骨断了 前天 10:33
答 对方索赔是需要经过法医鉴定的,如果法医鉴定出来属于十级伤残,则你就要承...
龙岩地区
长汀县律师案例
2020-03-240次
投资搭建网络赌博平台获利,同时,梁某又邀谢某某、梁万某一同参与投资。确定投资后,林某、梁某、谢某某、梁万某等人开车到厦门找林某商议出资事宜及建立赌博网站细节,期间,经林某介绍认识李某、谢某,并由林某李某、谢某与台湾人林建某、何某联系,林某与台湾方面的林建某等人出资15万元,占股30%,其中林某出资5万元;长汀方面共同出资35万元,占股70%,其中林传某负责出资5万元、梁某负责出资8万元(其中邀丘某出资2.5万元)、谢某负责14万元(其中邀黄某出资3万元)、梁万某负责8万元(其中邀吴某出资2万元、梁贵某出资1万元)赌博网站建立后,被命名为“A8”(后期更名为“某凰”、“F4”等名称)娱乐,由林某负责该赌博网站的技术及维护等事宜,各被告人拥有网站的总账号,可查看赌博网站的总投注情况、盈亏情况等内容,总账号下设有总代理号,出资股东可在各自的总代理号下发展下级代理或生成二维码,将二维码推荐他人,通过微信扫码即可登入“A8”赌博平台进行充值、参赌,其余被告人负责赌博网站的推广、吸收下线代理和会员参赌,负责“打水”等工作。2017年9月左右,为推广“A8”赌博平台、吸引人员参赌,林某、林传某、梁某、谢某某、梁万某等人决定在江西省瑞金市设立一个工作室,具体管理工作由林传某总负责,聘请郑某负责工作室的费用管理和赌博网站的代理。数月后,因继续亏损决定停止运营。公安机关从林某处扣押的其中编号为⑥的“A8赌博平台运营情况汇总表”显示: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A8”平台“系统实际盈亏”共计41463.44元;2018年1月至3月,“某凰”平台“系统实际盈亏”共计44897.25元;从被告人郑某所使用的用户账号xz9988(用户昵称为“小郑2”)的截图显示:从2018年5月6日始,投注人数共31人,投注积分2570424;从被告人林某所使用的用户账号pop16888(用户昵称“小白”)的截图显示:2018年5月6日至5月7日,投注人数共26人,投注积分累计2977572、实际盈亏168541.62。从林某使用的用户账号ch8888户昵称“xbse”)的截图显示:2018年8月12日至10月10日,投注人数13人,投注积分累计2307676、实际盈亏-26476.71。争议焦点:本案后台数据和报表中的投注积分、参赌人数和盈亏数据是否客观、真实?裁判结果:林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法律评析:侦查机关依法在各被告人家中、电脑或手机中提取的“A8”、“F4”网络赌博平台的数据截图显示的时间段不同,投注积分、参赌人数、实际盈亏数据也无法一致,特别是林某处提取的从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月7日投注积分数据高达62665718(即6266.5718万元),此事实与查明的该赌博平台建立后一直亏本经营不相符,因此,赌博平台后台数据含测试和虚拟数据的意见比较符合网络赌博的客观事实,法院对辩护人该项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从而为当事人争取了满意且合法合理的量刑。
2020-03-240次
溪支行申请办理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额度100000元,并签订了《福建农村信用社某银行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领用合约》。被告汤某、曾某为黄某项下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签署了《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申请表》和《不可撤销担保函》。2017年1月4日,原告龙岩某银行曹溪支行向黄某发放贷款。后被告黄某陆续透支使用该贷款,未按约定交纳利息,且经原告龙岩某银行曹溪支行多次催收、警告,被告黄某拒不归还,被告汤某、曾某亦未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18年9月22日,被告黄某尚欠原告龙岩某银行曹溪支行透支本金99995.56元、利息3074.54元、违约金237.72元。原告特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黄某归还欠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2、被告汤某、曾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汤某未参与一审庭审,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汤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汤某认为《不可撤销担保函》及《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申请表》中“汤某”的签字系伪造的。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向再审法院申请对《不可撤销担保函》及《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申请表》中“汤某”的签字和指纹进行司法鉴定。再审法院对该签字和指模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认为:《不可撤销担保函》及《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申请表》中“汤某”的签名笔迹不是汤某本人所写;签名笔迹上的押名指纹不是汤某本人所留。争议焦点:本案是否符合再审的情形?裁判结果:1、撤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2018)闽0802民初8456号民事判决;2、发回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重审。法律评析:本案关键的两份证据上的担保人签字都非汤某本人所签,司法鉴定意见作为新证据足以推翻一审法院认定的《不可撤销担保函》及《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申请表》中“汤某”的签名、按捺系汤某所签、所按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2020-03-240次
)律师事务所律师基本案情:2001年10月28日,时任村主任的李某1家族一方与时任村支书邱某家族一方发生械斗,挑战邱某这位XX村老村主任、新支书的权威。从此在XX村一带确立其强势地位,李某1逐步扩大在组织成员中的影响力。李某1为组织核心人物,以李某2、李某3、李某4为家族势力的骨干成员,以李某5、李某6、汤某、陈某1、张某、陈某2等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XX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1、李某2、李某3、李某4、李某5、汤某、陈某1、张某等8人批准逮捕。争议焦点:李某1是否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审查起诉阶段结果:经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仅起诉李某1诈骗罪。法律评析:犯罪嫌疑人李某1主观上并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故意,客观上也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其行为并不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同时具备的四大特征,即“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所以,犯罪嫌疑人李某1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1.李某1不符合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1)李某1不符合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性根据《刑事审判参考》第628号《乔永生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指出:“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非一夜之间形成,通常有一个由犯罪团伙发展到犯罪集团进而转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演化进程,因此,对于组织的存续时间,需要结合黑社会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的确立以及组织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以认定。”2001年11月7日的呼吁书(其后有多名各村村主任的联合签名)可知,邱某任村主任期间,利用在职之便,大肆侵吞集体土地。同时,邱某雇请流氓团伙多次殴打犯罪嫌疑人李某1并将其私人轿车砸烂。2001年10月28日,李某1在XX村农贸市场工地遭邱某一家人用铁棒、锄头殴打致全身多处严重受伤,并造成李某1头部严重受伤和右耳失去听觉。李某1家族是在遭受邱某家族持续、不断地迫害中,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采取一定措施,制止不法侵害,从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的损害,属于正当防卫。故XX市公安局XX分局认为2001年10月28日事件为犯罪嫌疑人李某1在XX村确立强势地位的标志性事件,与事实不符。(2)李某1不符合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严密性犯罪嫌疑人李某1、李某2、李某3、李某4四人为同胞兄弟,各个犯罪嫌疑人之间称兄道弟是基于亲属关系的情形,并不是帮派之间的称谓。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成员相对固定,但并未形成稳定的组织体系,相互间关系松散,日常的联系和聚会没有固定时间地点,偶尔聚会也是为了家庭的事宜。成员间不存在严密的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分工,也无严格的帮规条约,相互独立,无依附关系。犯罪嫌疑人李某1仅因担任XX村村主任被指控为组织者、领导者,但犯罪嫌疑人李某1、李某2、李某3、李某4之间从未组织过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李某1也未指使、吩咐、要求李某2、李某3、李某4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各个犯罪嫌疑人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层级关系,相互之间并非管理与被管理的上下级,也没有明确固定的职责分工,反映不出组织性。因此,现有证据不能认定李某1犯罪团伙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3)李某1不符合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规模性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4)李某1不符合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目的性。黑社会组织违法犯罪的目的在于维护其组织的利益,是为了组织的安全、稳定和发展。首先,案涉“组织”并未形成组织架构,更谈不上为了组织的利益。其次,案涉“组织”从未组织过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所指控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部分人员的个人意愿。最后,公安机关指控案涉“组织”涉及的违法犯罪活动均各为其利,获得的财产利益也是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并未豢养组织成员。2.李某1不符合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是指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1)李某1所在的涉案“组织”未获取经济利益本案中,公安机关指控“犯罪组织”涉嫌诈骗6起,敲诈勒索10起,强迫交易3起,非法获取了钱财。根据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显示,该“组织”显然未获取非法的经济利益:犯罪嫌疑人李某1和其他人虽有资金流动,但是为其家族继承的土地、房产的征地、拆迁补偿款,为犯罪嫌疑人李某1家族的合法财产,为其家族财产的正常分配。犯罪嫌疑人并未通过“组织”获取任何的非法利益,也未为组织提供任何的经济帮助。(2)李某1所在的涉案“组织”不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1获取的经济利益全部用于其个人家庭生活,与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经济往来也是基于家族财产合理分配的资金流动。涉案“组织”并无任何资金予以支撑,也没有资金用于豢养组织人员及违法犯罪活动,不具有一定经济实力。(3)李某1的钱财没有用于支持组织活动《刑事审判参考》第625号《王平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指出:“获利之后是否用于支持犯罪组织的生存、发展或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历来是认定黑社会性组织‘经济特征’的重要参考指标。”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1所获得的钱财基本上用于其个人及家庭支出,尚无证据证实犯李某1将所获取的财物用于保持组织稳定、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支持组织活动或者维系组织的生存与发展。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李某1既没有为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经费、出资购买刀具、枪支等作案工具,也没有为组织成员发放福利、奖励或者为帮助组织成员逃避法律追究而支付必要的费用等。因此,现有证据不能认定案涉“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3.李某1不符合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1)李某1行为、涉案“组织”无暴力性、胁迫性本案,犯罪嫌疑人李某1积极调处XX村发生的纠纷。涉案“组织”与其他主体发生纠纷后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执行等程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涉案“组织”更多是使用合法手段解决纠纷。如果案涉“组织”习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则组织成员根本没有必要通过沟通对话、耗费漫长的起诉、上诉、执行的时间维权,由此证明涉案“组织”并没有为非作恶,偶发的几次违法犯罪行为并不是常态。(2)李某1所在的涉案“组织”没有组织性安机关指控的所有违法犯罪活动,既不是由组织者、领导者直接组织、策划、指挥或参与实施的,也不是由组织成员以“组织”名义实施,且未得到其他人员员的认可或默许,仅仅是个别犯罪嫌疑人因临时矛盾激化的,并未与涉案组织其他成员事先商量沟通,系个案。(3)李某1的违法犯罪活动与维护组织利益无关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在《4.李某1不符合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是指,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以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手段使一定对象处于自己的占有、管理和影响之下。(1)自2001年9月至2018年8月,李某1连续担任了6届的村主任。李某1与XX村两委干部均为XX村选民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程序公开透明,仅凭犯罪嫌疑人李某1任村主任一职,完全不能控制XX村选民的选举权,也无证据证明李某1控制了XX村选民的选举权。李某1在任职期间,尽心尽责为XX村谋取福利,维护XX村经济、生活秩序的稳定,得到了XX村大部分村民的支持。李某1在任职期间一直试图寻求合法力量和程序解决、处理XX村的矛盾,妥善合理地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其做法不能认定具有非法控制性。另外,也无证据证明李某1控制XX村两委及发展身边亲属为党员。(2)公安机关所指控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犯罪均具有随机性,侵害对象有限(仅为涉及建筑工程的)且犯罪目的单一,既没有对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或者威慑,也没有表现为“称霸一方”;既不属于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也不属于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换言之,并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案涉“组织”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现有证据不能认定案涉“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控制特征。(3)从本案看,案涉“组织”所涉及的违法犯罪活动目的均是图财,与追求非法控制无关。这些违法犯罪活动既反映不出案涉“组织”长期欺压、残害无辜群众,也无法反映案涉“组织”有逞强争霸、争权势力范围、确立“江湖”地位等目的。故现有证据不能认定案涉“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特征。综上,案涉“组织”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的四大特征,即“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1仅涉及征地拆迁补偿事宜,其他事宜李某1均不知情,也从未参与。但公安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李某1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组织者、领导者,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所以,犯罪嫌疑人李某1依法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长汀县律师文集
2022-03
02务合同签订时间劳动者在开始上班之后或者发生劳务派遣关系的时候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及时的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务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不一致可以吗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先成立,而后生效。成立需要合同双方意思表达一致即可以,而生效则需要法律判断。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劳动合同,由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往往劳动合同订立之时,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已经成立。另外,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较为宽松些。对于合同签订的时间有争议,可以补充协议,不能协商,按照合同其他条款及履行证据解释,或者诉讼解决。三、劳务合同不签可以诉讼吗劳务合同不签可以诉讼。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劳务合同是一种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约定,不签订也是可以的。若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合同违约的,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查看2022-03
02能跳槽了?一、签保密协议有保密费吗,就不能跳槽了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签保密协议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保密费的做规定,因此签保密协议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保密费可以在保密协议中自行约定。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所以签保密协议后用人单位可以支付保密费也可以不支付保密费,需要视情况而定。二、保密协议违约金是多少保密协议的违约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具体违约金要看合同具体约定,一般是按照实际损失的额度来订立违约金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三、签订保密协议的法律风险(一)保密条款约定不完整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为保证劳动合同完整性,约定有原则的保密条款,但对于商业秘密的划分及各种具体的责任约定都不明确,导致保密条款没有实质的操作价值。(二)保密条款签订范围过广的法律风险。不少企业错误认为保密条款签订范围越广泛,对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越有利,导致不少企业不分部门、不分工作性质要求全体员工签订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然而这样的做法不仅会损害企业的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而且由于企业要求员工承担保密义务应当支付相应的保密费,给企业增加过重的负担。一般来说,与企业签订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的员工包括:1、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他们或者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或者担任企业的主要管理工作,掌握着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他们是签订保密协议的主要对象。2、一般技术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他们虽然不是最主要的人员,但是也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技术,也有必要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3、市场计划、销售人员。他们是经营决策的实施者,了解企业的营销计划、客户名单,因此企业也会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4、财会人员、秘书人员、保安人员等。他们都有可能由于岗位的原因了解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不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他们很可能有意或无意地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三)缺乏对应的保密费支付的法律风险。保密条款为员工增加了负担,同时可能因此给员工未来的就业造成影响,一些合同还约定了相应的脱密期限制离职等,因此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员工适当的保密费用为补偿。若缺乏对应的报酬,则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效力将受到质疑,由此产生无法实现保密效果属于严重的法律风险。为完善保密事项,单纯依靠劳动合同的个别条款难以详细约定,企业应当针对特别需要严格限制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这种划分的合理性、保密协议条款是否完善、保密制度配套等都是法律风险评估过程需要了解和考虑的内容。
查看2021-12
06。受贿如果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话,会怎样处理呢?一、非国家工作人员收贿罪会判刑吗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缓刑犯重新犯罪能否适用缓刑缓刑犯在考验期内重新犯罪的,不再适用缓刑。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原缓刑,和新罪的处罚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三、撤销缓刑的情形有哪些(一)再犯新罪。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关于发现新罪的时间,刑法未作规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新罪,当然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与已判决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以后才发现新罪,是否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呢?对此,1985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案(三)》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执行原判刑罚,是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再犯罪为条件的,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即便该犯罪是在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只要尚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应当撤销缓刑。(二)发现漏罪。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说明犯罪分子隐瞒了部分罪行,没有认罪服法和真诚悔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漏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三)严重违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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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吗?因为考研,我和一个姐姐吵了起来。她录制了中间难听的话和威胁的话...
共3条回复>>我在天津市区工作,家是宝坻的,现在市区里租房,请问我能够申请经济适用房...
共3条回复>>您好,现在赠予的房产再卖,这个个税是怎么交的
共1条回复>>你好,一审二审,一审二审撤销,诉讼费能退还吗?
共3条回复>>我们离婚了,孩子外公外婆想接孩子玩两天,他家不让怎么办
共1条回复>>你好,我开车撞了人,对方住院,我没有付医药费,到时保险公司理赔,但是他...
共3条回复>>精选知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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