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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公园“禁麻” 阿伯一审败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7 10:30:17 人浏览

导读:

南方日报讯(记者/杨大正通讯员/越法宣)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七旬阿伯状告广州起义烈士陵园要求给予打麻将权一案,昨日上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一审宣判驳回王伯的诉讼请求,而原告王伯并未到庭。现年72岁的王伯从2002年开始,便和一帮退休老人长期在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休息廊内

  南方日报讯(记者/杨大正通讯员/越法宣)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七旬阿伯状告广州起义烈士陵园要求给予“打麻将权”一案,昨日上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一审宣判驳回王伯的诉讼请求,而原告王伯并未到庭。

  现年72岁的王伯从2002年开始,便和一帮退休老人长期在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休息廊内打麻将,后来甚至把自己家的麻将台也搬了过去。

  据王伯在起诉状中称,他们的麻将台每天都由陵园的护院工人保管,一天交10元的保管费,工人每天上班时就帮忙把桌子搬出来,下班又准时搬回去。

  2008年9月7日,王伯和麻将友鏖战正酣,越秀区大塘派出所30多名民警乘3辆警车来到园内,查扣麻将和桌椅。之后,王伯再次前往烈士陵园时发现大门上张贴了一张《进园须知》,其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园内打麻将、赌博和从事一切迷信、违法活动。

  为此,王伯分别将广州起义烈士陵园、越秀区公安分局、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告上了法院。在这三个案件先后败诉后,王伯更改案由,再次将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告上法院,循民事诉讼途径讨要“打麻将权”。

  越秀区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烈士陵园制定的《进园须知》第十二条是否侵犯原告在公园打麻将的娱乐权利。对此,越秀法院在判决书中的论述认为,原告在烈士陵园内打麻将的行为已经逾越了法定的权利界限,损害到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据越秀区法院工作人员透露,原告王伯在电话中表示目前不在广州,不愿到庭听判。依照法律规定,上诉期应自判决书送达次日起算,目前未知原告是否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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