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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件立案需具备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1 22:33:05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民事诉讼是我国三大诉讼之一,法院会有立案庭,根据当事人申请的资料审核是否可以立案,那么民事诉讼的立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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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案件立案的条件】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相关名词解释:

  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

  2、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就不能起诉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

  3、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的请求内容其内涵外延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清楚、明白、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即必须向法院说明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及其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指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级别、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属该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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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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