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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6 05:23:49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可以在合法途径下进行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自己合法、有效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所有,由第三人享有债务人到期偿还债务的权利,而债权人在实施债权转让后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那么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可以在合法途径下进行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自己合法、有效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所有,由第三人享有债务人到期偿还债务的权利,而债权人在实施债权转让后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那么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

  一、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们《合同法》的79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把这一个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但是有下列情形,债权转让是除外:

  第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第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第三、依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

  上述三种情形是转让是无效的,而同时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这一个对于债务人是不发生法律效应的。

  二、债权转让的特征有哪些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三、债权转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债权的存在,是债权让与的根本前提。以不存在或者无效的“债权”让与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让与他人,都将因标的不存在或者标的不能而导致债权让与无效,让与人对受让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由于债权转让本质上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绝大多数债权能够被转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依据《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①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②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③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④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例如担保法第61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综上所述,债权转让需要符合其转让的条件才发生实质上的所有权转移,如果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债权不可转让的、依据合同性质不可转让的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可转让的,债权人进行转让债权的则无效。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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