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人身权 > 名誉权 > 微信群骂上司遭判的法律依据

微信群骂上司遭判的法律依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4 08:43:49 人浏览

导读:

近日一则新闻审判结果引起关注,一女子在微信群上骂上次,被起诉遭到判决,处以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万余元。微信群骂上司遭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第120条的规定...

  近日一则新闻审判结果引起关注,一女子在微信群上骂上次,被起诉遭到判决,处以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万余元。微信群骂上司遭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第120条的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律快车小编提醒您,如果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从而最大程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事件回顾:

  2015年2月2日,张女士入职某酒店,受聘营销主管。2015年6月16日,魏女士入职同一家酒店,担任酒店总经理一职。因张女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经试用认为她不能胜任岗位职责,于2015年7月17日与其解约。张女士被公司解职时还有部分工资未领到,公司克扣她的未付工资以及垫付费用,直到经过劳动仲裁才得以补偿。张女士认为单位负责人魏女士有责任,便在公司员工微信群(该群内共26人)里骂人魏女士。

  魏女士称,张女士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对她进行辱骂、威胁以及人身攻击,并多次在员工微信群发布对其及家属的侮辱性言论、恶意捏造影响夫妻关系以及影响公司同事关系的谎言。魏女士认为,张女士的行为对她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对其名誉权、夫妻感情、家庭生活以及正常工作均造成恶劣影响。

  2015年8月,魏女士将张女士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女士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万余元。日前,西城法院一审判定张女士向魏女士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万余元,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公证费2500元,律师费5000元,张女士不服上诉。二审中,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微信群骂人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

  我国《民法》第120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名誉侵权的形式有哪些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责任编辑:六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