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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 案例分析题房产纠纷法律案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0 18:53:02 人浏览

导读: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它的实际作用与宪法实际上相同。2009年06月13日会计从业资格考证《财经法规案例》分析复习题及答案1.天力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李某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离岗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它的实际作用与宪法实际上相同。2009年06月13日
  会计从业资格考证《财经法规案例》分析复习题及答案
  1.天力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李某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离岗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李某负责会计档案工作后,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科将已到期会计资料编造清册,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李某自行销毁。年底,财政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会计李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会计交接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李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计王某和财务科长均在移交清
  册上签了字,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销毁档案是否符合规定?
  (2)公司负责人是否对会计作假行为承担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3)原会计李某的说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1)公司销毁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签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2)公司负责人对会计作假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3)李某的说法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2.万民公司在转型时外购了一批原材料,供货方上门催要金额为20万元的材料欠款。万民公司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仅剩2万元的情况下,为了尽快将供货方“打发走”,就向供货方开出了一张20万元的转账支票。请回答:
  (1)万民公司开出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什么性质的支票?
  (2)银行是否可以对万民公司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是多少?
  (3)供货方是否有权要求万民公司对其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
  答:(1)万民公司开出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空头支票。
  (2)银行可以对万民公司进行罚款/罚款是10000元(5%)金额。
  (3)供货方有权要求万民公司赔偿,赔偿金额是4000元(2%)。
  3.资料:[现象一]会计人员看人办事:“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现象二]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做,只要领导高兴,“原则”可以变成“圆则”。[现象三]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只要坚持“不犯罪”这根底线就行了。
  要求:根据上述现象分析,分别写出上述三种现象违背了哪三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为什么?
  答:[现象一]违背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强化服务”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强化会计职业服务的基本要求就是会计人员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服务要文明,质量要上乘。“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就违背了“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
  [现象二]违背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一是熟悉准则;二是遵循准则;三是坚持原则。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时,将“原则”变成“圆则”就违背了“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
  [现象三]违背了“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廉洁是指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
  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一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三是遵纪守法,尽职尽责。而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抱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态度对待会计工作,放松自我就难免误入岐途。
  4.某国有企业发生如下情况:2005年2月,会计科长王某退休,在与新任会计科长张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因厂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2005年8月产品转型急需一批原材料,供货方提出先预付材料款30万元。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货方开出一张30万元空头转账支票。2006年2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时,主管会计工作的副厂长、总会计师和会计科长张某在财务报告上加盖名章,厂长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哪些单位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转账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各是多少?(3)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签章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因会计科长王某系会计机构负责人,根据会计法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人事科长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不能负责监交工作。
  (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和供货方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银行处罚的金额为15000元(300000×5%),供货方要求赔偿的金额为6000元(300000×2%)。
  (3)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手续不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5.2006年10月10日,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在办理报销工作中,收到2张乙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均有更改现象:其中一张发票更改了数量和用途,另一张发票更改了金额。两张发票均有乙公司的单位印章。张某全部予以报销。要求: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均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page]
  答: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所以第一张发票是可以报销的。原始凭证的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所以第二张发票不能报销,必须重开。
  6.2006年4月,A公司发生如下事项:(1)会计王某休病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帐目的登记工作。(2)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7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帐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A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如不符合,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A公司应当随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1)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理由: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2)A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外另立账会计账册的,是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即常说的帐外账,应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006年10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一张应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公司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限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
  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1)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是给复制件。
  (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不正确。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8.2006年11月,甲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新产品研发受阻。公司财会部预测公司本年度将发生800万元亏损。刚刚上任的公司总经理责成总会计师王某千方百计实现当年盈利目标,并说:“实在不行,可以对会计报表做一些会计技术处理。”总会计师很清楚公司本年度亏损已成定局,要落实总经理的盈利目标,只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做手脚。总会计师感到左右为难,如果不按总经理的意见去办,自己以后在公司不好呆下去,如果按照总经意见办,对自己也有风险。为此,总会计师思想负担很重,不知如何是好。
  要求:根据《会计法》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分析总会计师王某应如何处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总会计师王某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因为总经理是违反了《会计法》中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王某也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要求。
  9.某施工单位为顺利签下一笔工程合同,拟向工程发包方有关人员支付好处费10万元,市场部经理持总经理的指示,到财务部申领该款项,财务部经理蔡某认为该项支出不符合有关规定,支出后也不好做账,但考虑到总经理已做指示,该项目拿下后,会对企业带来100万元以上的利润,于是同意拨付该笔款项,并叮嘱市场经理想办法弄10万元费用发票,以便以后做账。
  要求:分析蔡某的行为违背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
  答:蔡某的行为违背了爱岗敬业、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过程中,只有坚持准则,才能在发生道德冲突时,以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10.A公司和B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合同,A公司向B公司开出票后一个月付款的银行汇票。B公司将汇票背书的向C公司转让,C公司又背书后向D公司转让。请根据现行法规,回签下列问题:
  (1)如果B公司未履行供化义务,A公司有无权利要求银行支付该汇票?
  (2)如果银行拒绝支付,D公司作为持票人能否直接向A公司要求赔偿?B公司和C公司对票据债务应否负责?
  (3)如果D公司在遭银行拒绝付款后未按法定权限发出追索通知,对其追索权有何影响?
  答:(1)若B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无权利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汇票,因为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记载事项支付汇票金额,对汇票当事人之间纠纷不承担责任,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理由对抗持票人。
  (2)如果银行拒绝支付,D公司作为持票人可以直接向A公司要求赔偿,B和C公司对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D公司未按法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仍可行使追索权,但因此给前手或出票人造成的损失要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11.2007年,A公司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经营业绩滑坡,需向银行贷款。A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张三便要求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四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增加企业利润以助于公司的形象改进。李四组织公司会计人员王五以虚做营业额、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A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于2007年10月贷款成功。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哪些当事人存在何种违法行为?哪些当事人违反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page]
  (2)哪些单位或部门可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何种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1)A公司张三、李四、王五均存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张三是单位负责人,存在授意、指使他人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其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于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12.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
  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问题:会计人员李某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李某的观点不正确。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在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以备销毁时,对于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如超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等)的原始凭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一是此类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二是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注明不予销毁的原因和单位立卷情况(包括存放地点、编号等。)
  13.甲商场与一空调生产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该生产公司向商场供应分体空调机5000台,货款1500万元,由该商场贴上另一名牌空调机厂的对外销售。商场为此开具一张1500万元的汇票给空调机生产公司,空调机生产公司随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某原料供应商。原料供应商汇票到期时向甲商场兑现时,遭商场拒付。理由是商场因冒充某名牌空调机厂的商标对外销售而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请问答:(1)甲商场与空调机生产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空调机生产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原料供应商是否有效?为什么?
  (3)甲商场拒付理由是否成立?
  答:(1)甲商场与空调机生产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因为合同规定甲商场违法使用另一名牌空调机厂的商标对外销售。
  (2)空调机生产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原料供应商是有效的票据行为。票据行为的内容合法,主要是指票据行为本身的记载事项、程序的合法,至于形成该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所涉及的行为是否合法,则与此无关。
  (3)商场拒付理由是不成立。理由是票据权利的产生是有因的,但票据权利的行使却是无因的,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辨事由对抗持票人。
  14.乙企业会计主管离任,由李某接任。李某接任后其女儿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帮安排其女儿任出纳。因财务人员较少,乙企业未设立会计档案机构,李某要求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一天,反贪局到乙企业调查上任会计主管经济问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得到李某同意后,将部分记账凭证和数本账册借给反贪局。由于记账凭证太多,李某要求财会人员将保存满10年的会计凭证销毁。
  请问答:(1)李某的女儿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李某能否安排其任出纳?为什么?
  (2)出纳能否兼任会计档案?
  (3) 会计档案能否借给反贪局?
  (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凭证应保留多少年才能销毁?
  答:(1)李某不能安排其女儿任出纳。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李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显然不能让其女儿出任本单位的出纳。
  (2)出纳不能兼任会计档案。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遵循相互牵制的原则。出纳人员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档案不能借给反贪局。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凭证应保留15年才能销毁。
  15.三星公司某采购人员持由该公司开户银行签发的,不能用于支现现金的银行本票,前往某销售公司购置一批价值100万元的商品,在前往途中,由于该采购人员保管不慎,银行本票被盗。随后,三星公司根据该采购人员的报告,将银行本票被盗通知该银行本票的付款银行,要求挂失止付。但该银行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后拒绝办理挂失止付。
  问:(1)该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否正确?为什么?
  (2)三星公司在被银行拒绝挂失止付后,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1)该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正确的。因为《票据法》规定: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2)①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②向人民法院提出普通诉讼。
  16.2007年4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钢铁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1)2006年3月,新厂长刘某上任后,将其朋友的女儿小林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小林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2006年4月,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调动手续。(3)2005年1月,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厂长签字后,按规定进行了监销。经查实,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要求:请指出上述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1)不符合法律规定。①小林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能担任出纳。《会计支》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②即使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不能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因为《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2)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离岗必须先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之前不能办理调动手续。
  (3)不符合法律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17.2007年1月,某机械厂发生如下事项:(1)7日,该厂会计人员王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会计科长指定出纳李某临时兼管王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2)10日,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了一批保管期限己满的会计档案,未报经厂领导批准,也未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后末履行任何手续。(3)该厂2006年度亏损20万元。20日,会计科长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将本年度利润调整为盈利50万元,并将调整后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经厂长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向有关单位报送。[page]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出纳李某临时兼管王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2)会计人员王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是否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该机械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在程序上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答:(1)不符合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不符合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需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销毁。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
  18. 某公司会计部经理小刘提出要调走,董事长说:“让销售部经理小张到会计部当经理吧。会计部经理这个位置很关键。小张虽是学工程的,也没接触过会计工作,但组织能力挺强的。可以边干边学嘛!”接着,他又对总会计师陈某说:“:让小张明天就到位,陈总你组织办一下他们的工作交接,并负责监交。”
  请问,以上说法有何不妥?
  答:(1)董事长李某关于“让销售部经理小张到会计部当经理……小张虽是学工程的,也没接触过会计工作,但组织能力挺强的。可以边干边学" 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董事长李某关于"让销售部经理小张到会计部当经理……小张虽是学工程的,也没接触过会计工作,但组织能力挺强的。可以边干边学" 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董事长对总会计师陈某说:“:让小张明天就到位,陈总你组织办一下他们的工作交接,并负责监交。” 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交接工作时,应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19.会计部门对一张采购商品发票,拒绝受理入账,因为无相关的运货单,购销合同和商品验收入库单等证明该批采购商品业务的真实性?
  答:此行为是合法的,因为表明该笔商品采购业务不真实,《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20.会计人员对一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业务拒绝办理入账手续,但受到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严厉批评?会计人员将拒绝办理的原因,支出违反规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报告,厂长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任何答复,会计人员只好如实入账?
  答:此责任在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厂长?《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对违法业务不予办理,故会计人员行为正确,同时会计人员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报告后,厂长应及时作出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但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厂长不但未能带头执行会计法,同时也未能支持会计人员的正确行为,应承担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责任?
  21.会计人员对一张购货数量,单价与总金额不一致且金额大写、小写不一致的发票,直接以大写金额为基础入账,因为确实的该项购销业务?
  答:此做法不对?因为该笔业务的原始凭证内容不准确?《会计法》规定对这类原始凭证应予退回、补充?否则,不能入账,入账后应由会计人员承担责任,按规定处罚?
  22.企业将销售的银行收入纳入账内核算,将现金收入不入账,直接供厂长办公室交际应酬使用?
  答:此做法不对?应同时追究会计人员和领导人的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内容的规定,未将全部业务纳入会计核算内容,造成单位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准确,首先应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23.12月1日,职工张三归还上月所借款项,会计将借款收据退还张三?
  答:此做法错误?在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回借款收据的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24.购员李四报销外出的差旅费,因车票不慎丢失,李四写出详细情况,由单位会计负责人批准后代替原始凭证,据以入账?
  答:此做法错误?必须经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替原始凭证,据以入账?
  25.王二因临时有事外出一段时间,在这期间,由出纳赵五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答:此做法错误?按《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档案保管工作?此外,按规定,两人之间还必须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
  26.会计发现一张现金付款凭证,金额少记1,000元,会计科目正确,此凭证已登记入账?该会计先编制红字凭证,冲销此错误记录,再用蓝字凭证登记入账?
  答:此做法错误?按规定,凭证科目正确,金额少记,只需用一张蓝字记账凭证补充登记即可?
  27.为了方便会计档案的保管与查询,该单位决定将历年来的会计档案录在光盘上,并认为原会计档案已无保存价值,由单位会计负责人签署销毁意见,由单位档案机构负责销毁?
  答:此做法错误?采用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而不能将其销毁,应由单位负责人签署销毁意见,会计档案销毁时,应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28.为了会计档案安全性,单位负责人规定,年度终了后应将本年度的会计档案都移交给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后该单位因长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告破产,破产结束后,单位原负责人签署销毁意见,将该单位的会计档案销毁?
  答:此处理不对?根据规定,会计机构对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年度终了后可暂保管1年,以体现经济业务和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单位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其财产所有者自行代管或委托当地档案馆代管,而不得销毁?
  29.张三为某大学会计专业毕业生,2000年7月毕业后到某企业从事会计工作,当该单位向市财政局申请办理会计证时,市财政局要求张三必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会计证专业知识考试,才能领证?2001年,该市财政局指定每个会计人员必须参加现金流量表班的培训,张三因要参加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因故没有参加,当年通过会计、审计两门?2001年张三离开该市到另一城市继续从事会计工作,张三凭原会计证向现管辖的市财政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答:此处理有几点不对?1>张三为会计专业毕业生,在毕业的二年内可直接取得会计证,不参加考试?2>张三尽管参加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及格两科,可视同当年度的继续教育?但对于财政部门指定会计人员必须完成的培训内容,必须接受培训?3>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必须在30天内先到原注册登记部门填写有关表格和签署意见,并到新工作所在地管理部门重新注册登记? 30.张三申请签发了一张“现金”银行汇票,三个月后将它背书转让给甲企业,甲企业持票到银行办理时,银行不予受理?[page]
  答:银行不受理是对的?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张三三个月后转让,已超过了付款期?银行不予受理?且“现金”银行汇票的收款人必须为个人,甲企业不可以使用“现金”银行汇票?
  31.中山兴中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0元,3月20日(库存现金为100,000元)出纳员按总经理的批示从中提取20,000元存入个人信用卡,从中借给兄弟单位50,000元发工资,将其中10,000元存入单位信用卡?3月25日,直接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提取30,000元向农户收购农副产品,问根据现金、银行结算法律制度,此种处理是否正确?
  答:企业的做法有以下不对?
  1>3月20日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规定,开户必须严格遵守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
  2>将单位现金20,000元存入个人信用卡,违反现金管理规定:不得将单位的收入以个人的名义存入?
  3>直接从现金收入中支取现金,是坐支行为?违反现金管理的不得坐支的规定?
  4>单位之间互借现金。现金管理规定,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处理: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以予罚款,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停止现金支付?
  32.华明机械厂某采购员持由该厂开户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前往某钢铁公司购置一批价值20万元的材料,在途中由于保管不慎其银行本票被盗?随后,华明机械厂根据采购员报告,通知银行本票的付款银行要求挂失止付,但银行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后拒绝办理挂失止付?问:
  1>该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否正确?
  2>华明机械厂在被银行拒绝挂失止付后,可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1>该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正确的?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2>该企业可以采用公示催告的措施维护其权益?即请求人民法院向银行本票的付款银行发出立即停止付款的通知?
  33.2001年4月2日,某修配厂派人持现金到外地某市购货,因结算困难,该修配厂以现金6,750元向本地某单位换取了该单位限额为6500元的转账支票一张,余250元作为手续费,由该单位收取,待修配厂使用该支票购货时,因该单位存款不足,遭银行拒付,同时银行还以该单位开空头支票,对其罚款65元,后修配厂要求该单位返还现金675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双方发生争执,修配厂起诉至人民法院?问:
  (1)银行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修配厂和单位违反了哪些规定,应怎样处理?
  答:(1)银行罚款65元不正确?根据《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存款人签发空头支票,按票面金额对其以5%但不低于1,000的罚款?
  (2)修配厂以现金购买转账支票,违反了《票据法》的规定,某单位以转账支票套取现金,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应给以罚款?因为双方都违反了经济法规,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各自承担,某单位应返还修配厂人民币6,750元?
  34.A企业从B企业购进一批设备,价款100万元?A企业开出一张由A企业为出票人和付款人、B企业为收款人、付款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同时C企业为该汇票提供了担保,保证A企业到期承兑该汇票?付款期满后,由于A企业财务发生危机,无款可付,B企业就要求C企业支付该款,但C企业拒绝付款?要求:请分析C企业是否要支付该笔款项,为什么?
  答:丙企业必须足额付款给乙企业,因为票据法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35.三联公司开业初,由其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为4,000元,但随着其业务量越来越大,三联公司发觉4000元的库存现金不能满足其需要,于是企业在未向银行提出申请前,私自决定将库存现金金额提高到6,000元?并且经常直接从公司现金收入中提取款项支付货款?后被银行发现,对其处以罚款?三联公司不服,并以向人民银行申请复议为名,拒绝交付罚款?试根据所学金融法律制度,分析三联公司的错误之处?
  答:1>三联公司私自将库存现金限额提高,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企业需要增加库存限额,应向开户银行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2>企业直接从现金收入中支付现金,属于坐支行为?《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无特殊情况,企业不得坐支现金?
  36.李三是某国营企业厂长,任命了胡兵为总会计师,同时还任命李三的女儿李月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月没有会计证?请问以上做法有何不妥?
  (2)按《会计法》规定,任用会计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月不能任此职?
  (3)单位不能任用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会计工作?此外,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还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连续三年以上的经历。
  37.由企业向乙企业购买原材料,开具了一张20万元的银行汇票,该汇票的收款人是乙企业,以丙银行为付款人?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实际结算金额为22万元,由企业在汇票上签了章,并写明了出票日期?乙企业接受民这张汇票,然后到丙银行提示承兑时,丙银行拒绝承兑?
  请分析丙银行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该银行汇票是无效的?丙银行拒绝承兑是正确的?根据《支票结算办法》的规定,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38.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项价值120万元的货物购销合同,双方商定:以托收承付的方式结算货款,甲企业应将货物运至乙企业所在地?但受到当地汛期等诸多自然因素的影响,甲企业将货物送至距离乙企业100公里处的某地交货,并请乙企业到该地验收?乙企业考虑到此货物是本单位的急需原材料,不运回可能会影响质量,遂派人将货物运回本单位,但对甲企业的行为提出异议,并在承付期 内付款时向银行提出了部分拒绝付款?
  要求:请回答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为什么?
  答:乙企业和做法是符合《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对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39.振兴机械厂服务部8月15日开出两张票据,一张面额为10,000元的支票,用于向甲宾馆支付会议费;另一张为面额20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9月5日,用于向乙公司支付材料款,该汇票已经银行承兑?8月20日,甲宾馆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发现该支票为空头支票,遂予以退票,并对振兴机械厂处以1,000元的罚款,甲宾馆要求振兴机械厂除支付其10,000元会议费外,还另需支付其2,000元赔偿金?9月5日,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得知振兴机械厂的账户余额不足200,000元?[page]
  要求:根据金融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银行对振兴机械厂签发空头支票处以1,000元罚款是否符合规定?
  2>甲宾馆能否以振兴机械厂签发空头支票为由要求支付2,000元赔偿金?
  3>银行能否以该厂账户余额不足200,000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
  答:1>银行对振兴机械厂签发空头支票处以1,000元罚款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法律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甲宾馆可以以振兴厂签发空头支票为由,要求支付2000元的赔偿金,因为法律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的2%的赔偿金?即2000元赔偿金?
  3>银行不能以振兴厂账户余额不足200,000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的,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可见银行是不能拒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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