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民事责任 >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 就餐被烫伤4次调解获赔偿精神赔偿标准

就餐被烫伤4次调解获赔偿精神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4 14:55:33 人浏览

导读:

在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法院判决离婚赔偿时需要坚持哪些原则?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面馆就餐,桂某不小心跟端着一锅开水的老板娘相撞,她大腿被烫伤。意外发生了,事情如何解决?武侯区簇桥街道治安行政案件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室的
在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法院判决离婚赔偿时需要坚持哪些原则?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

面馆就餐,桂某不小心跟端着一锅开水的老板娘相撞,她大腿被烫伤。意外发生了,事情如何解决?武侯区簇桥街道治安行政案件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室的人民调解员,在桂某聘请她为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调解,并最终成功化解这起纠纷。昨日,曾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黄霞讲述了调解经过。
面馆就餐 被开水烫伤
2007年6月3日早上,在武侯区簇桥街道龙井村打工的外来人员桂某在面馆就餐后,起身时与老板娘佘某相撞。佘某所端的一锅开水倾泻下来,将桂某左大腿烫伤。两人随后发生争吵,后被110送至簇桥派出所解决。值班警察见此,要求桂某先行医治,佘某和丈夫王某遂垫支医疗费及营养费共计4300元。
当年6月底,伤好后的桂某以大腿有伤痕、影响美观导致爱人要与其离婚为由,找佘某索要精神损失费、近30天的误工费共6000元,双方达不成协议,引发纠纷。
差距太大 双方不欢而散
“当时双方情绪比较激动,受伤一方认为自己无辜受到伤害,理应受到赔偿;面馆一方又觉得委屈。”黄霞说,当时面馆老板王某认为是桂某自己不小心,也有过错,所以不肯再付任何费用,双方第二次吵闹到派出所。值班民警建议他们到“治安行政案件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室”进行调解。
当时,值班的调解员黄霞接待了当事人,她听取了双方陈述后认为,依据法律法规,王某应适当给予赔偿。但双方在具体金额上互不相让,第1次调解失败。
4次调解 纠纷圆满解决
2007年7月10日,第2次调解进行。王某同意将赔偿金额增加到700元,桂某则坚持5000元,否则要到法院起诉,这次调解没成功。7月18日,双方要求做第3次调解,否则到法院诉讼解决。王某表态说:“我认可调解,只要在适度的范围内我愿意赔偿。如果起诉,法院判决我赔偿多了,反正我租的房子,我关门走人,一分钱都不给你。”双方又不欢而散。
7月20日,第4次调解开始。在黄霞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王某一次性赔偿桂某1500元,并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认可。8月10日,王某自觉履行了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对此,省司法厅有关人士表示:此案一是通过细致的调解宣传了法律法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缓解了民警繁杂的接处警压力;三是避免了群众诉累和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 早报记者杨琴
链接>>>
成立领导小组 构建“大调解”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主线,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基础作用 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意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基层工作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工作处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人民调解协调中心”,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及时跟进检查,强化指导,“大调解”体系建设在全省面上快速推开。



在诉讼离婚中,离婚赔偿一直是离婚双方争论的焦点,离婚赔偿栏目详细介绍了离婚赔偿的程序和离婚赔偿标准,以供需要的读者参考。

离婚案件中,离婚赔偿的程序和离婚赔偿标准是离婚双方十分关注的问题。离婚赔偿栏目详细介绍了离婚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还有离婚经济帮助和离婚起诉书范本等相关内容的介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