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民事法律行为 >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 民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事实行为”有什么区别?

民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事实行为”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7 20:34:50 人浏览

导读:

以意思表示要件为标准,民事行为分为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所谓民事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客观上能引起事实法律后果的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它以

以意思表示要件为标准,民事行为分为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所谓民事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客观上能引起事实法律后果的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它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