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土堆将我绊成骨折
导读:
晨报热线4249555 合肥市民李先生反映见习记者陈旺胜核实报道12月16日晚上,市民李先生像往常一样驾驶着摩托车回家。突然,车子不听使唤飞了起来,李先生重重摔在地上。追查“肇事者”,原来是个土堆。手摔骨折,大腿肌肉拉伤,下颌骨错位,李先生想找出土堆的“主人”,可是又不知道谁能对此事“负责”。
16日晚上,李先生骑车经过繁华大道与恒山路交口向南的某一处时摔倒。“上个星期六我还走过那里。”李先生说,上一次根本就没有什么阻碍,一路上都很平坦。“这一次经过时,我也没有在意。”李先生说,加上天黑,路面看不大清楚。
“事故发生后,我眼睛直冒金星。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打电话叫来朋友帮忙。”平静下来,看到肇事的竟然是个土堆。但周围既没有设立护栏,也没有设立警示牌。土堆并不高大,围成了田埂状。大家都不知道,是谁挖了土放在了那里。
经过医生诊断,李先生手被摔成骨折,大腿肌肉拉伤,下颌骨错位,加上摩托车的损坏,损失不小,光医药费已经花了1000多元,还没算上修车费。
“不光人遭罪,活也没法干了。”李先生表示,今后一段时间他都要在家中休养,保守估计需要三个月,“至少5000元没有了”。李先生觉得自己是受害者,不能自认倒霉,但又苦于找不到人负责。
对此,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敏表示,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李先生可以要求侵权赔偿。如果是有人正在施工,李先生可以找到施工方或者施工单位进行索赔;如果没有施工,李先生可以向管辖该路段的管理方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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