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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开公车闯祸 单位要担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1 13:18:28 人浏览

导读:

接听时间:10日上午10:00-11:30在线律师:先兆龙(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赵先生:我开了一家公司。今年春节期间,我单位司机下班后私自将单位的车开出去接亲友,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将一行人撞伤,司机负全部责任。那位行人住院后,已花去医疗费4万余元,现他向我

  接听时间:10日上午10:00-11:30

  在线律师:先兆龙(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赵先生:我开了一家公司。今年春节期间,我单位司机下班后私自将单位的车开出去接亲友,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将一行人撞伤,司机负全部责任。那位行人住院后,已花去医疗费4万余元,现他向我公司索赔,我公司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先律师:你公司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你公司对所属的车辆管理不善,以致下班后驾驶员私自将车辆开出办私事而发生交通事故,你公司存在过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邵女士:今年10月,我带宝宝到一家影楼拍了成长照片,宝宝可爱又上照,照片效果很棒。前两天,我从影楼经过,发现他们将我宝宝的艺术照放大,挂在橱窗里用于广告宣传。请问这是否侵犯了我宝宝的权利?我们能不能索要赔偿?

  先律师:影楼的这种行为侵犯了你家宝宝的肖像权。《民通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你可以据此维护合法权益。

  刘先生:我到江宁某公司工作2年了,公司从未给我缴纳任何社会保险,还说合同已经规定了,工资里边包括奖金、保险金等内容。请问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我缴纳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金?

  先律师:你有权这么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双方虽然在聘用协议中约定工资包含各种社会保障、保险金,但该约定条款显然与法相悖,应认定无效。你的月薪应认定为工资收入,公司应以此为基数,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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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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