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交通事故怎么办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最关键的一个地方就是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了,因为交通事故的处理关系到双方的权益,而很多时候,有的人是在驾驶公司车辆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这个时候要怎么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车交通事故怎么办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经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如果确定是对方责任,则需要了解对方开公司的车是因为工作原因还是个人原因。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开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则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单位的员工因为工作任务导致他人利益损害的,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为驾驶人故意损害他人利益或者严重损害了他人利益的,则单位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单位承担的赔偿金额可以向驾驶人追偿。
同样的,如果是对方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则单位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是事故另一方导致公司员工受伤的,则可以向事故方请求赔偿,也可以请求单位赔偿,单位进行赔偿之后可以向事故方追偿。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经认定当事人应当负全责的,需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2、 经认定当事人应当负主要责任的,需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
3、 经认定当事人应当负同责的,需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责任;
4、 经认定当事人应当负次要责任的,需要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责任。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车交通事故怎么办内容。如果是驾驶公司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要根据具体的承担责任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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