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砸伤路人 大风惹的祸
导读:
大风撕坏广告牌 外层塑料砸住人
本网讯 走在大街上,突然被掉下来的广告牌砸伤,提起16日的那场大风,夏女士感到很郁闷。
16日11时许,狂风大作,夏女士从位于牡丹广场东南角的洛阳祥仕达旅行社门口经过时,突然,旅行社大门上方的一块塑料广告牌落下,正好砸到夏女士的右肩、背部、右腿和右脚上。
“我当时蒙了,要不是我爱人拉了我一把,恐怕广告牌会砸到我脸上。”夏女士的手、胳膊上当时就出现了淤血。她站在那里愣了一会儿,才发现砸伤她的是一块高约半米、长两米的广告牌的外层塑料。
夏女士随即进到洛阳祥仕达旅行社,找到了一姓唐的负责人,但对方听到她被砸伤,没有一句安慰的话,反而说了句“我们也很无辜呀”。
“我到家后发现,大腿淤血更厉害了。”夏女士感到很气愤,“遇到这种事,难道我就该自认倒霉?其实,我就是想听对方说一句‘对不起’,但他们的态度让我很失望。”
18日9时15分,记者随同夏女士再次来到牡丹广场东南角的洛阳祥仕达旅行社。这里的工作人员说唐经理不在,她们做不了主,让夏女士与唐经理在电话里商谈。
夏女士打通电话后,唐经理一开始并不同意给夏女士任何经济补偿和道歉,后来当夏女士说要向媒体反映此事时,唐经理才说让夏女士拿出证据,再商量赔偿事宜。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的鲁辉律师。他说: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当广告牌发生脱落致人损伤时,广告牌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理应承担责任。
鲁辉建议夏女士先弄清广告牌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是谁,如果祥仕达旅行社确是责任主体,可依据法律规定向他们索赔。
市气象台工作人员提醒:大风来临时,市民要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材料;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大风掀翻雨棚伤了路人,谁来埋单?广州一位市民点儿特别背,在雷雨大风天走路时被从天而降的一块雨棚砸成九级伤残。原来,飞落的雨棚是马路对面的一家火锅店所有。事后,被
房屋租赁,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下面为你整理介绍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户口本不分户,子女无法享受补贴,不需要缴纳费用。户口本分户后,家庭的土地会重新进行划分,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父母子女有两个宅基地,
16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承担刑事责任,刑事的责任年龄是16周岁。民事方面,自己有工作收入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民事责任;尚在学习的,属于限制民事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已经明确的判属归于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就是不迁出户口,可以强制迁出。房子因为买卖或者是继承发生了产权上面的变化,现在产权的拥有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