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是什么
导读:
既然法律上已经规定了民事权利的内容了,那么就会有行使民事权利的主体,不然写民事权利的意义在哪呢?所以我们就是民事权利的主体,但是有不是这么简单。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原则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并非所有18周岁以上的公民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能力行为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与其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如,乘公共汽车,购买必要的用品。与其年龄及智力不相适应的行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是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进行。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包括事先同意和事后追认,因此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属于无效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诈术使他人相信其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所为的民事行为有效。
1、明确“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表述,而不是“8周岁以下”。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包括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情况。所以,除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的民事行为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不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施实的民事行为仍然作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处理。因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施实的民事行为,其在实际上没有意思表示的能力,不在意思表示的环境中,其民事行为自然为无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总而言之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成为民事权利的主体的,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能成为民事权利的行使者,也就是主体。如果还有什么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在我们国家,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是很多的,包括生命权、财产权等,这些权利都是不能被任意侵犯的。还有一种权利与我们相伴终生,那就是民事权利能力。所以,几岁具有民事权
民事权利被法律所保护,是有时效性的。法律设定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以及民事权利的最长保
核心内容: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什么特点?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在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我国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具有广泛性,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可实现性。法律快车编辑
核心内容:公民从出生起到死亡时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那么什么是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户口本不分户,子女无法享受补贴,不需要缴纳费用。户口本分户后,家庭的土地会重新进行划分,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父母子女有两个宅基地,
16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承担刑事责任,刑事的责任年龄是16周岁。民事方面,自己有工作收入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民事责任;尚在学习的,属于限制民事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已经明确的判属归于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就是不迁出户口,可以强制迁出。房子因为买卖或者是继承发生了产权上面的变化,现在产权的拥有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