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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流程是怎么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30 07:53:04 人浏览

导读:

大家对于财产保全了解多少呢?什么情况下能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流程是怎么样的呢?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大家对于财产保全了解多少呢?什么情况下能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流程是怎么样的呢?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申请财产保全流程是怎么样

  一、申请财产保全流程是怎么样

  1、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提供担保。诉中财产保全由当事人提出或法院依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拒绝提供担保的,法院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提供担保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具体数额,司法实践中要求与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数额相当,例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万元,申请人就要向法院提交2万元作为担保。此2万元即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与之相等值的固定资产。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时间起诉的,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中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也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一般情形无明确限制。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以防止有关财产或标的物被处分或灭失的危险,有关单位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申请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应裁定驳回申请;认为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又提供了担保的,必须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以申请人需要提前申明需要保护的财产,包括房屋财产保全、银行存款保全、股票账号的财产保全、汽车财产保全等财产保全,这样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被损害。而其中的各种财产保全手续也要提前准备,包括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担保书、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查封的产权登记册以及被申请人的股市账户基本信息等。

  三、财产保全面临的法律风险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3、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4、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如需了解更多关于申请财产保全流程是怎么样的内容,欢迎登陆法律快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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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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