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什么
导读: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财产纠纷,当然为了保全财产,我们也会想出各种各样的应对办法,但是许多人对于保全财产还不了解,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财产保全是什么?想问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财产保全是什么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财产保全的流程:
1.财产保全的申请及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讼财产保全由当事人提出或法院依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依法驳回申请。申请人提供担保可以是自己以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
2.财产保全的裁定及措施的采取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保全,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讼保全,情况紧急的,也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有关单位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条件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通过法律快车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财产保全是什么?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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