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债权人 > 代位权 > 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吗

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30 05:49:27 人浏览

导读:

代位追偿又称代位赔偿,是指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那么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代位追偿又称代位赔偿,是指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那么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吗

  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的,民事财产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都为三年,但是此三年会因为对方不断主张权利而不断的中断,重新计算,最长持续20年。

?

  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代位追偿权产生原因

  1、侵权行为。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

  2、合同责任。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3、不当得利。由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代位追偿。

  三、行使代位追偿权的条件

  对于代位求偿成立的要件,按照法律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吗的信息,由上可知,代位追偿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民事财产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都为三年。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