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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原产于格陵兰和法罗群岛的产品按税则优惠税率计征关税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3 02:45:55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署税[2000]517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格陵兰和法罗群岛的进口产品按优惠税率计征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00)10号),自2000年9月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格陵兰和法罗群岛的产品,按《中华人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署税[2000]517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格陵兰和法罗群岛的进口产品按优惠税率计征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00)10号),自2000年9月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格陵兰和法罗群岛的产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优惠税率计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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