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市工商局关于支持、保障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导读:
发布部门:江苏省
发布文号:
一、积极支持发展“三来一补”。凡基本具备承接“三来一补”业务条件的企业,不受原经营范围的限制,均允许其调整经营范围,取得合法经营权。
对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中没有的,因某咱机遇洽谈的业务,凡政策允许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允许其一次性经营。
二、经市有关部门确认,生产产品出口创汇的乡镇企业,其名称需冠以“南京”、“南京市”或需要挂第二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审核批准。
三、支持出口商品特别是名优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横向联合,组建工贸、农贸、贸贸集团,扩大生产,扩大出口。
四、积极支持外地企业到我市以独资、合资、联营等形式兴办出口创汇创业,在办理手续上,做到优先服务,方便迅速。
五、对我市企业到特区、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横向联合的,及时提供证明,并帮助联系疏通。
六、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生产出口产品,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与外贸或其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挂户生产、经营出口创汇产品。
七、协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对外项目的审查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及时提出意见,辅导企业提前办好开业申请登记的有关手续、使核准发照做到准确、迅速。
八、积极支持和帮助出口创汇企业做好商标注册工作,主动帮助企业办理在国外注册商标手续。指导企业正确使用商标,打自己的牌子,创自己的名牌,参加国际市场竞争。
九、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广告经营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开展进出口广告业务,对其承接外商来华的广告,经审批后,准许发布;对中外合作、合资企业和有直接进出口权的企业,只要具备条件,允许其承办进出口广告业务和代理其他企业的出口产品广告业务。
十、帮助企业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抓好经济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和鉴证工作,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信誉。
十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组织外向型企业学习《经济合同法》,《商标法》及涉外经济法规,积极主动参与外向型经济的协调,及时提供企业登记、经济合同、商标广告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对外向型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涉及工商管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十二、正确贯彻“两头在外”的方针,在加强服务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大进小出,只进不出。严厉查处走私、贩私活动,以保护我市外向型经济的顺利发展。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发布部门:江苏省发布文号:一、积极支持发展三来一补。凡基本具备承接三来一补业务条件的企业,不受原经营范围的限制,均允许其调整经营范围,取得合法经营权。对企业生产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合肥中
最近,我们对国务院今年四月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贯彻情况和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自《条例》发布以来,不少单
财政部最新公布的“2010年工作要点”透露,2010年财政将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教育方面,今年
经营者进行对外贸易的备案流程包括有:网上填写备案登记信息,并打印登记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备案登记材料等。我国《对外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相关规则包括有: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特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卖方履行义务后,货物的风险将转移给买方;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
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意外事故构成不可抗力的法定条件包括有: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