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国际贸易法 > 国际贸易法动态 >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我部改革援外管理体制的通知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我部改革援外管理体制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0 16:37:46 人浏览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1993]外经贸援发第89号
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各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厅、外贸局,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各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四十多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我国的对外援助为增进我国与受援国之间的友谊,加强我国与第三世界国家团结与合作,增强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促进我国对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受国务院委托,我部负责对外援助的归口管理,在各部门、各地方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下,经过承担援外任务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积极努力,认真履行了我国政府对外承担的援助义务。 
  为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援外工作要在援外八项原则的指导下,改革援助方式,调整援助结构,加快落实今后援外主要是帮助受援国发展当地有需要又有资源的中小型生产项目,并与发展双边、多边经贸关系、互利合作相结合的新方针,让有限的援外资金使受援国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受援国和我国的共同发展。与此相适应,按照政企职责分开,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换机制的原则,我部对援外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和改革。现通知如下: 
  一、改变由我部对外援助司和援外项目执行局即中国成套设备出口公司分段管理援外工作的体制,由对外援助司负责归口管理。中国成套设备出口公司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更名为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二、对外援助司运用行政法规、制度对援外工作进行规范化的宏观调控;运用经济手段保证援外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建立实施援外任务的企业总承包责任制;运用竞争机制,通过招标择优选定承担各类援外任务的总承包企业,视项目规模、性质和内容,分别采取相应的方式招标;择优选定技术、咨询、审计单位对援外项目进行设计审查、质量监督、财务审计和工程验收,实现对外援助工作的宏观管理。 
  三、为保证新旧管理体制的平稳过渡,在交替阶段,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受我部委托,继续对目前已确定承包单位的项目和技术(或管理)合作项目先例管理职能;在国家物资管理体制改革前,继续组织援外设备、材料的订货,实行有偿服务。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承担援外任务的总承包企业在政府间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承担政治和全部经济技术责任。总承包企业负责援外专家的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 
  五、原中国成套设备出口公司的中成设计咨询公司改为部直属企业,受我部委托建立援外项目技术资料库,实行有偿服务;承担部分援外项目的可行性考察和评估、设计审查、质量监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六、请各部门、各地方和各驻外使领馆认真贯彻援外与外贸、互利合作相结合的新方针,支持援外管理体制的改革。 
  七、新的援外管理体制自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起运行。 
  特此通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