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国际贸易法 > 国际贸易法动态 > 公布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名单

公布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名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9 18:58:04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3号根据《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局令2006年第9号)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食...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3号

    根据《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局令2006年第9号)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有关专家评审,兹核定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为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有效期自文件下发之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名单

      1、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2、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3、青海省青海湖药业有限公司
      4、佳木斯市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5、新疆制药厂
      6、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新疆新建对外经贸有限公司
      8、内蒙古正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9、开鲁兴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0、鄂尔多斯市金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1、北方国际集团天津康兴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2、甘肃美迩康进出口有限公司
      13、湖南麓山天然植物制药有限公司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