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可延长
导读:
为帮助四川灾区出口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规定四川省遭受地震灾害地区相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期限可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
通知说,对受灾地区出口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出口的货物,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期限及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期限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为帮助四川灾区出口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规定四川省遭受地震灾害地区相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期限可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通知说,
公司申报程序公司被注销后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八种劣迹依法吊销制定会议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逾期申报债权可否保护增资扩股协议范本跨国机械巨头抄底增资并购当前企业合并
经营者进行对外贸易的备案流程包括有:网上填写备案登记信息,并打印登记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备案登记材料等。我国《对外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相关规则包括有: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特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卖方履行义务后,货物的风险将转移给买方;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
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意外事故构成不可抗力的法定条件包括有: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