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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银行三步合作局部化解资金困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4 13:38:30 人浏览

导读: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是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的子机构,具体负责推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市场的发展。在11月初,该委员会再次接受了世行的工作检查,世行表示很满意。近日,该委员会主任沈龙海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中国房地产报:据了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是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的子机构,具体负责推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市场的发展。在11月初,该委员会再次接受了世行的工作检查,世行表示很满意。近日,该委员会主任沈龙海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中国房地产报:据了解,此次世行中国行程之一便是检查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的工作和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推广情况。目前世行与中国政府方面的合作如何?

  沈龙海:目前合作的情况很好,世行对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情况也比较满意。

  世行与中国政府的合作始于1998年,当时的目的是希望引入国际上先进及成熟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这种机制是基于市场的运作模式,有别于国内的计划体制。通过机制的运作发展节能服务市场,实现中国节能减排目标。

  当时,中国政府选取了3家示范节能服务公司,每家公司都有世行贷款的支持,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机制运作,并获取一定的收益。

  为了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世行与中国政府展开了二期合作。二期从2003年年底开始,此次的资金支持从贷款模式转为专项贷款担保资金模式。3家示范公司远远满足不了节能市场的需要,但是更多的公司不能一直依靠世界银行贷款推动市场,发展市场还需要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但银行贷款需要担保,这些刚刚成立的公司贷款担保能力很差,在项目二期便设计了专项贷款担保资金模式。这次世行拿出2200万美元作为担保资金帮助一些适合的企业从银行贷款发展节能市场。

  中国房地产报:世行与中国政府的二期合作推动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世行还会推出三期合作吗?

  沈龙海:中国政府与世行三期的合作探讨早已经展开,再次合作的原因是中国还有很多的节能项目没能实施下去,原因之一就是缺少资金。但三期的合作方式又有所改变,会采取转贷的形式实施,即世行的资金贷款转到中国的银行,再由中国的银行向企业贷款。目前确定国内有三家银行与世行合作,包括两家政策性国有银行和一家商业银行,这些贷款必须投向国内的节能项目。

  中国房地产报:从世行的贷款支持到贷款担保再到转贷,可以看出,合同能源管理运作的基础便是资金的支持,目前国内市场的节能融资情况如何?

  沈龙海:实际上,合同能源管理也是一种投资方式。目前,市场上的节能融资方式也有多种,如项目融资、股权融资及融资租赁、银行贷款等,一些证券公司也在关注节能市场。而一些银行已经开始涉足节能服务和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包括北京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等。但目前来看这些融资方式普遍不成熟,还需相关政策进行规范与推动。

  而在国外运用较多的融资租赁模式在中国市场也已起步,但也不成熟,怎么合作、风险如何控制、节能量评估等问题都需要解决。虽然如此,但我比较看好融资租赁,因为在多数节能项目中的节能设备费用占总投资的50%~70%,如果融资租赁公司引入成功,设备由租赁公司承担,会进一步分担节能服务公司资金投入及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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