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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要求在法律服务行业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5 22:16:25 人浏览

导读:

近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向全国各


 近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基层工作管理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基层工作管理处发出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引导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新时代行业文明风尚,促进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服务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宗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核心内涵是高度一致的,是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法制载体。法律服务行业能否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形象,直接影响着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各级法律服务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法律服务行业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意义,加深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增强践行“八荣八耻”的自觉性,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法律服务行业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长期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使法律服务队伍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为改善社会风气发挥示范和推动作用。

  为此,《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法律服务行业的特点,根据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实际,突出重点,开展以“有理想、有责任、有信誉、有纪律、有情操”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有理想,就是要教育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坚持信念,热爱祖国,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和国家前途命运,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有责任,就是要教育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服务为民,扶危济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有信誉,就是要教育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诚信为本、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公证队伍还要牢固树立公证公信观念,努力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形成诚实守信的行业风尚。有纪律,就是要教育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法制纪律、行业纪律,党员还要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纪律的约束,真正做到遵纪守法。有情操,就是要教育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爱岗敬业;辛勤工作,艰苦奋斗,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

  在工作部署上,《通知》要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法律服务的各项建设工作相结合。一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把严格依法执业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防止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真正实现“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二是与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相结合。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努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行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融入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各地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法律服务队伍年度培训的重点内容,纳入今年正在开展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公证岗位培训中。三是与推进法律服务文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通过推进法律服务文化建设,教育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培养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相适应的价值取向、职业操守、行为方式和生活信念引导法律服务机构树立符合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的工作理念、专业品牌、团队精神、协作意识,保障法律服务队伍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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