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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将司法鉴定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7 10:18:18 人浏览

导读:

山东省莱芜市司法局制定出台《司法鉴定援助实施办法》,将司法鉴定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办法》规定,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需要委托司法鉴定的公民,可以对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鉴定事项提出司法鉴定援助申请。司法鉴定法律

  山东省莱芜市司法局制定出台《司法鉴定援助实施办法》,将司法鉴定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需要委托司法鉴定的公民,可以对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鉴定事项提出司法鉴定援助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由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受理、审查,统一指派司法鉴定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并作出是否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援助的,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于决定给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司法鉴定机构提供援助。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援助任务后,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书,并进行有权司法鉴定。

  《办法》要求,承办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要严格遵守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有关规定,正确适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尽职尽责地完成援助任务。司法鉴定援助机构、司法鉴定人因过错给受援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监督指导,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义务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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