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律师法 > 律师动态 > 买菜回来,房子没了

买菜回来,房子没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4 23:02:13 人浏览

导读:

广东一女子房屋遭强拆据广州日报报道早晨出门时,房屋还好好的,中午买菜回来,屋子就被推平了!16日,广州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的村民黄建英中午回家,发现自家房屋被拆掉,家具电器不知被搬到哪里。天寒地冻,我们晚上怎么过夜呢?黄建英的房子就在五眼桥涌边,是一

  广东一女子房屋遭强拆

  据广州日报报道 “早晨出门时,房屋还好好的,中午买菜回来,屋子就被推平了!”16日,广州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的村民黄建英中午回家,发现自家房屋被拆掉,家具电器不知被搬到哪里。“天寒地冻,我们晚上怎么过夜呢?”

  黄建英的房子就在五眼桥涌边,是一间红砖房,总面积才30多平方米。对面的邻居说,16日上午10时左右,很多工人开着一台推土机,将房子清空铲平。

  黄建英的丈夫姚桂钊说,大约3个月前,曾有拆迁办的人找过他,说他的房子将要被拆,按照每平方米500元补偿,他不同意,希望能得到住房补偿。对方说等到拆迁动工时再通知他,可几个月过去了,他仍没等到通知。

  记者联系上一个拆迁施工方的负责人,对方称是受荔湾区农业和水利局委托施工。对此,荔湾区农业和水利局局长甘振光表示,在河涌整治的拆迁执行过程中,该局是委托几家具有资质的拆迁公司来进行,具体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做处理。

  “如果情况真如当事人所说,那么拆迁方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行为。”广东圣和胜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剑清分析说。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