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之辨析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分是指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违法、违纪、失职行为所进行的惩戒措施。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都是行
政机关实施的行为,但是两者存在着较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即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行政处分的对象是对违法、违纪、失职行为的国家公务员。
第二,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而行政处分则针对国家公务人员的的违法失职行为。
第三,主体不同。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享有相应对外管理权限的法定行政执法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行政处分的主体是每个行政机关,即公务员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都可以作为行政处分的主体。
第四,依据不同。行政处罚的依据是法律、法规、规章;而行政处分的依据是《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机关内部工作文件等。
第五,救济途径不同。行政处罚属于外部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可以诉诸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求救济;而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被处分者不服只能申诉,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有关公务员在目前的制度安排下只能向作出处分决定的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部门申诉。
张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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