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就业 > 就业管理 > 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实施计划

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实施计划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1 02:29:00 人浏览

导读:

内容提示:工作要求落实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加强劳务合作加强乡镇劳动服务站建设建立检查制度活动安排(一)工作要求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确定主要领导牵头,指定专人负责。在做好跨省劳动力流动就业工作的同

内容提示:

工作要求

落实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

加强劳务合作

加强乡镇劳动服务站建设

建立检查制度

活动安排

(一)工作要求

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确定主要领导牵头,指定专人负责。在做好跨省劳动力流动就业工作的同时,抓好省内劳动力流动就业工作,要使用工单位、跨地区招用的新民工90%达到“证卡合一”,持证就业。

(二)落实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

1、建立登记、统计制度

凡外出就业的新民工在外出前均需凭有关证件到县以上服务机构登记,领取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凭就业卡办理就业证。

2、建立档案和报告制度

县以上就业服务机构对外出就业人员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按月分类分项进行汇总,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各地要按照原劳动部“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情况统计表”的要求,落实责任,逐项做好统计工作,保证报表质量,按时将报表报劳动保障厅就业处。

(三)加强劳务协作

对1996年以前就业的老民工尽快补发证卡,输出地要积极主动与输入地取得联系,共同配合,采取多种形式补发证卡,使所有在岗民工实现“证卡合一”。

(四)加强乡镇劳动服务站建设

乡镇劳动服务站是农村劳动力管理的最基层组织,是农村劳动力流动有序化工程顺利进行的基层组织保证。各地要按照省厅部署,切实抓紧组建和完善职能。

(五)建立检查制度

各地要对所辖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发放证卡的操作程序、收费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进行检查,并写出阶段小结和总结报告。省厅将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

(六)活动安排

总的要求是按照劳动部的安排部署,分阶段、分层次抓好落实。

1、进入基层,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和经验材料(乡镇劳动服务站建设,农民工有序流动、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

2、上报调查报告和经验材料。省对试点县市进行检查,总结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成果。

3、省派人到劳动力输入输出较集中的地区检查就业证卡发放情况并进行小结,各地上报总结,省召开农村就业试点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4、各试点县市将试点成果上报同级政府,共同研究,安排下一步工作。

5、10月至11月,落实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各项准备工作。

6、总结全年落实“有序化工程”情况,并上报总结报告。

[详见河北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实施计划〉的通知》的通知(1996年5月17日冀劳[1996]51号)]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