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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不要交任何费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30 02:43:54 人浏览

导读:

猪头公司骗人钱财伍先生正月初七(2月4日)在南宁市大岭路口看到,某中介公司代理一电子企业招聘普工,月薪1100元。他照着广告上的地址到唐山路附近一大厦面试,经过简短交谈后,对方提出要先交200元体检费。第二天体检后,伍先生又被要求必须先交首月生活费

  “猪头公司”骗人钱财

  伍先生正月初七(2月4日)在南宁市大岭路口看到,某中介公司代理一电子企业招聘普工,月薪1100元。

  他照着广告上的地址到唐山路附近一大厦面试,经过简短交谈后,对方提出要先交200元体检费。第二天体检后,伍先生又被要求必须先交首月生活费、保险费等,共计800多元。

  伍先生当时交了钱,回头觉得不对劲提出退钱,最后只拿回200元体检费。最后,伍先生找到劳动部门,才要回了生活费、保险费等预交费用。

  在今年春节后一周多的时间里,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求职人员投诉以招工为名被骗钱的案件达数十起,涉及金额近万元。南宁市劳动监察支队队长李建华告诉记者,受理的这些案件中,大多数投诉者无法提供与被投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另外,部分“猪头公司”也让劳动部门非常头痛,这些招工单位无营业执照,有的甚至无固定的经营场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致使劳动部门无法查处。

  “猪头公司”拉人有几招?

  “某大酒店直招保安4名,退伍军人优先,月薪1700;文员两名,月薪2000……即日上岗,免收押金。”看到这样的招聘信息,不少初来南宁的打工者不由得心动,但这就是典型的“猪头公司”骗人手段。

  李建华告诉记者,这些“猪头公司”以招工为名的手法非常低劣,但恰好利用了求职者不了解有关规定和求职心切的心理,达到敛财目的。

  南宁市劳动监察部门分析,这些“猪头公司”的敛财手法大致有四:一是招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相互勾结,你来我往,层层盘剥;二是遍地撒信息,大量书写或打印招聘广告并张贴在街头巷尾的电线杆、树干、墙壁上,一般仅留联系人及其电话号码;三是收取所谓的求职费、档案费、服装费、抵押金等钱财后不开具任何凭据;四是采用胁迫甚至是暴力的手段。

  求职就业把好“五关”

  为此,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醒外来务工者在求职择业时要把好“五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要到正规的劳动力市场等职介机构求职。在求职过程中不要向用人单位交纳任何费用,在招工时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都是违法的。

  二要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到用人单位的第一天,应查看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并了解已在该单位上班的人员,该单位的工资支付能力如何。

  三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要明确:试用期限、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与时间、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等。

  四要搜集、保存劳动凭证。劳动者应当在工作中注意搜集和保留能证明自己与企业有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如: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五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应及时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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