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就业 > 就业动态 > 抓好“社会一号”工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抓好“社会一号”工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30 08:38:00 人浏览

导读:

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谢世杰,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上说,搞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事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事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一定要把它作为一个头

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谢世杰,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上说,搞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事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事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一定要把它作为一个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谢世杰指出,国有企业的广大职工,几十年来为国家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妥善解决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是我们党的宗旨的体现,是人民政府应尽的责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是重视的,进行了多次研究部署。去年全省筹措了1.68亿元用于解决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共组织了74.2万名下岗职工参加再就业工程,有34万人实现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四川是人口大省,也是国有企业特别是重工业和三线军工比例较大的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数量较大,加之劳动力长期供过于求,因而矛盾更为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