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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打工起纠纷 书面协议很重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0 16:59:31 人浏览

导读:

暑假来了,不少学生选择打暑假工,主要集中商城、超市、餐饮等服务业。不少企业没有跟他们签订用工协议,这会导致拿不到工资、或者打工期间意外工伤赔偿的投诉等。因此暑假打工要签订用工协议。眼下,许...

  暑假来了,不少学生选择打暑假工,主要集中商城、超市、餐饮等服务业。不少企业没有跟他们签订用工协议,这会导致拿不到工资、或者打工期间意外工伤赔偿的投诉等。因此暑假打工要签订用工协议。

  眼下,许多大学生暑期实践正如火如荼进行,其中有不少大学生选择暑期工,一方面增加社会阅历,一方面补贴家用。可是,假期才过了一小半,就有大学生遭遇了讨薪难。7月24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及柯城大队了解到,他们已接到好几起相关投诉。

  暑期工集中在服务业

  多数没有入职手续

  准备读大一的小胡找到一份做蛋糕的工作,一个月能赚到1500元左右。“上岗前,老板只要了我的身份证登记了一下,没有别的手续。”她告诉记者。

  同样,大学生小王在一家网店当起了“店小二”,只要完成公司规定的任务量,一天能赚100块钱。不过,小王跟公司都只是口头应允。

  记者采访了不下10位暑期打工的大学生,除了正规的大企业有签订协议外,多数大学生表示没有任何入职手续就直接上工。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秦耿秀介绍,目前大学生暑期工主要集中于商城、超市、餐饮等服务业。由于工期短,不少用人单位认为没必要跟大学生签用工协议,但一旦出现问题,大学生很难维权。“这是近几年冒出的新问题,由此引起的大学生拿不到工资、或者打工期间意外工伤赔偿的投诉,我们每年起码接到十几二十起。”

  学生提前离职较普遍

  工资“缺斤少两”

  今年6月初,大一女生小雯在市区一家培训机构找了一份每月1500元的家教兼职。做了一个月后,小雯没有和机构负责人打过招呼,突然不干了。为此,机构方只支付小雯300元工资,扣了1200元。小雯讨薪不成,向柯城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大学生的身份不是正式员工,和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这些大学生投诉事实上并不在我们劳动部门的管辖范围。”柯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徐伟告诉记者。虽然没有执法权,但劳动部门还是尽量帮助协调,最终小雯拿到了1200元余款。

  徐伟介绍,单位、企业负责人一般不会无缘无故扣钱,主要还和学生自身有关。“我碰到最多的案例就是大学生提前离职,导致拿不到预想中的数额。有的不交代一声就走人,有的觉得工作比想象中辛苦,做了没几天就不干了,他们没有考虑过这么做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徐伟说。

  书面协议很重要

  几点要素要写明

  “大学生暑期工的权益保障,其实是个社会漏洞。教育部的文件鼓励大学生出来体验社会,却没有法律依据可以保障这群人的利益。由于劳动关系不存在,劳动部门也没有权力帮他们去维权,只有上法院民事调解,但是为了一点点工资闹到法院是不值的。”秦耿秀建议,大学生最好参与由学校组织对接的暑期工项目。如果自己找打工点,最好结伴而行,同时不要忘记和用人单位签订临时协议,并保留工作量记录的书面凭证。

  徐伟则提醒大学生们,在签订书面用工协议时,将工作单位(岗位)、工作时间、薪酬待遇这几个要素写明确。“还要特别提醒的是,在通过中介找单位时,保留中介介绍单据,上岗前对公司情况要有所掌握,凡是公司声称先交押金、服装费等费用的,学生需留个心眼,这些都是违法的。”

  (原标题:暑期打工,你签协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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