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法动态 > 江西省进一步提高农村大病保障水平

江西省进一步提高农村大病保障水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6 16:53:57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2013年,江西省将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探索建立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做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的衔接,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2013年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除免费救治项目外,新农合按70%-75%

  核心内容:2013年,江西省将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探索建立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做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的衔接,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2013年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除免费救治项目外,新农合按70%-75%的比例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

  20种大病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

  此外,还将开展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管理试点,探索建立管理、经办和监管分离的运行新机制。对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患者实施常态化免费救治,推进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疾病免费救治,新增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治疗。

  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要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报销比例不低于90%.分析称,现在农民的收入增加了,得了小病一般不会动摇家庭的根基,但是得了大病就会让大部分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医改以来,国家在推行新农合的同时,也在逐渐把保障的重点向大病转移,向家庭贫困的农民倾斜。除了提高报销标准,肺癌、胃癌、终末期肾病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之内,困难农民还将额外得到15%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这样加起来报销比例不会低于90%.据悉,今年每个农民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40元左右,其中280元由各级政府来补助,这就意味着新农合资金的大盘子里今年可以给农民报销的钱有2700多亿元,增加的资金将使实际报销的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卫生部称,新农合基金在给农民报销大病医药费时,对医院的用药、治疗要严格的审核,这样既确保钱用到了刀刃上,也保证了农民的治疗效果。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