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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建立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保障工资支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6 11:03:45 人浏览

导读:

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昆明市着力建立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昆明市要求建设领域的用人单位从12月20日起,须按照一定比例预存工资准备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日向媒体通报了“关于建设领域用人单位预存农民工

  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昆明市着力建立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昆明市要求建设领域的用人单位从12月20日起,须按照一定比例预存工资准备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日向媒体通报了“关于建设领域用人单位预存农民工工资准备金的公告”。公告称,昆明市内建设领域的用人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必须到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准备金专用账户并预存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农民工工资准备金的预存比例不得低于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1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工程,可以按照不低于一个年度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10%预存农民工工资准备金。

  根据公告,昆明建设领域的用人单位要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后,办理施工许可前,到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和当地人民银行核准的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准备金专用账户并预存准备金。

  如果用人单位出现未按时缴存准备金、准备金账户余额不足于支付下个月农民工工资、擅自动用准备金等现象,开户银行将向劳动监察机构预警,并由劳动监察机构责令用人单位整改。

  记者获悉,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相关要求预存准备金,劳动监察机构将进行查处。等建设工程竣工并已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后,用人单位可到银行领回准备金账户上的本金及利息。(赵大春)

  阅读延伸:工资福利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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