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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携带者从警仅特警受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5 03:45:49 人浏览

导读:

半个月前,有“乙肝斗士”之称的雷闯,向全国43所公安政法高校分别寄出了《希望贵校公安类专业高考录取不要拒录乙肝考生的恳请信》。记者今天获悉,7月21日,雷闯接到公安部官员电话答复称,《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目前正酝酿

  半个月前,有“乙肝斗士”之称的雷闯,向全国43所公安政法高校分别寄出了《希望贵校公安类专业高考录取不要拒录乙肝考生的恳请信》。记者今天获悉,7月21日,雷闯接到公安部官员电话答复称,《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目前正酝酿修改。《法制日报》记者以学生家长身份致电该官员,上述消息得到印证。这意味着该暂行办法中有关乙肝检测的规定将被取消。

  据了解,继2010年有关部门取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入学体检的限制后,今年2月17日,卫生部明确,“目前经卫生部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包括特警职位、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这意味着,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从事警察职业,仅特警受限。

  但雷闯发现,在2011年警校招生中,部分高校仍沿用公安部2000年发布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携带乙肝病毒的考生报考依然受到限制。7月7日,雷闯向全国43所公安政法高校寄出了建议公安类专业报考取消乙肝限制的恳请信。

  目前,除公安部的答复外,雷闯还先后接到了湖南警察学院和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的电话,他们表示,除了特警专业外,其他的(公安类)专业招生都取消了乙肝项目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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