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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现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5 00:12:24 人浏览

导读:

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金龙今天在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推进大会上表示,北京市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全力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已提前实现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的目标。城乡统筹制度创新实现养老保障制度一体化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2008年以前,北京

  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金龙今天在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推进大会上表示,北京市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全力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已提前实现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的目标。

城乡统筹 制度创新

实现养老保障制度一体化

  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2008年以前,北京农村养老保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一直是个“短板”,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养老保障在制度上也是“空白”,大部分农民和城镇无业人员约200万人基本上没有养老保障。北京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首都要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率先“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先保险、再救助,逐步完善提高”的思路,2008年,北京率先建立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实现了老年保障的城乡统一、标准一致,为全市60岁以上无养老保障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福利性养老金,费用全部由财政负担。同年,北京又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立了“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的模式。参保农民除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享受由财政支付的280元基础养老金,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07年底的100元左右提高到400元左右。

  新制度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参保率由2007年底的37%迅速提高到2008年底的85%,达到127.5万人,打破了十几年来参保人数在40万左右徘徊的僵局。

  “老年保障”制度和“新农保”制度,解决了城乡60岁以上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的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但仍有一部分人群没有被覆盖到,主要是劳动年龄内非从业人员和无固定收入的大龄城镇居民。2009年,北京在“新农保”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老年保障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统一纳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实现了缴费、待遇等标准上的城乡一致,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

大力投入 健全机制

确保“养命钱”万无一失

  实现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必须有“真金白银”的投入。北京不断强化政府责任,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将公共财政投入向农村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向人民群众最迫切的社会保障需求倾斜,仅城乡老年保障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财政支出近20亿元。2010年财政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6亿元,福利养老金15亿元。其中80%补贴资金投向农民,仅这两项资金直接发到农民手中的就有17亿元。2010年北京农民人均纯收入13262元,对于已领取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人员,财政补贴分别占其收入的27%和18%,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

  6月20至21日,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精神是国务院决定加快全国新农保试点进度,并决定从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两项制度试点工作同步推进,今年内覆盖面都达到60%,在本届政府任期内(也就是在2012年)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而北京提前3年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的目标。

  目前北京已建立了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无保障老年人福利养老金制度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在内的四位一体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截至2010年底,全市养老保障制度已覆盖1322.3万人。北京还建立了待遇调整机制,今年已两次调高待遇水平。

  据悉,今后北京将积极引导未参保的农村居民以及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并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家庭多缴费,实现人人老有所养。同时,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层次,坚持专户专账管理,健全调整机制,并与其他相关政策、制度相衔接,确保“养命钱”、“保命钱”万无一失。北京还将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除了政府外,鼓励个人、家庭制定养老计划,购买商业保险,社会慈善机构也要参与其中。

  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表示,“十二五”时期北京将坚持公平和适度普惠的原则,以统筹城乡、整合制度、完善功能、强化服务为重点,使北京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率先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延伸阅读: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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