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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帮追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2 04:21:43 人浏览

导读:

1月12日,记者从息烽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劳动保障部门介入,8位农民工被拖欠的1万余元工资,已成功追回。据介绍,不久前,九庄镇劳动保障所接到张国明等8位农民工投诉,称他们给包工头李某打工,具体负责修建九庄镇三合村机耕道工程,工程完工后,李忠强迟

  1月12日,记者从息烽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劳动保障部门介入,8位农民工被拖欠的1万余元工资,已成功追回。

  据介绍,不久前,九庄镇劳动保障所接到张国明等8位农民工投诉,称他们给包工头李某打工,具体负责修建九庄镇三合村机耕道工程,工程完工后,李忠强迟迟不兑现他们的工资。

  九庄镇劳动保障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经多次走访了解到,李某早已领到工程款,但因家庭突然出现经济困难,挪用了农民工工资。经劳动保障所协调,1月11日下午3时,李某及该项目部主管文某、大包工头申某以及8位农民工来到九庄镇劳动保障所,由李某向申某等写下借条,借出现金,当场支付了8位民工工资1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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