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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受理争议全部成功调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1 14:54:23 人浏览

导读:

【本报讯】(记者窦延文通讯员郑国清黄素敏)昨天上午,龙岗区劳动仲裁系统举办直通车接访活动,现场受理了6宗劳动争议,全部案件均成功调解,来自5家用人单位的6名劳动者当场领回了工资等款项共19402元。上午9点,龙岗区劳动局局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林建

  【本报讯】(记者 窦延文 通讯员 郑国清 黄素敏)昨天上午,龙岗区劳动仲裁系统举办“直通车” 接访活动,现场受理了6宗劳动争议,全部案件均成功调解,来自5家用人单位的6名劳动者当场领回了工资等款项共19402元。

  上午9点,龙岗区劳动局局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林建忠和区劳动争议仲裁院领导率领劳动仲裁工作人员直奔会议室接待来访者。

  首先反映诉求的是来自同一家科技公司管理人员的刘先生和员工小李,两人因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听了两人的诉求后,用人单位代表表示,他们愿意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支付员工相关费用,只是此前双方缺乏必要沟通才导致对簿公堂。经林建忠主任、杨廉院长现场耐心调解,该公司现场给付刘先生工资5355元,给付员工小李工资1047元。

  某旅游公司的乘务员小王,其因2008年在回家途中不慎负伤,不能再胜任原有工作,至今未回旅游公司上班,用人单位未返还其入职时交纳的押金2000元。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导听取双方陈述后,明确指出该用人单位收取押金行为不符合现行劳动法规定,并苦口婆心地给双方当事人讲清道理,摆明事实。最后,旅游公司现场返还小王押金2000元,并额外支付小王500元作为对其负伤的慰问。小王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并再三感谢区劳动仲裁部门领导尽心尽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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