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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的保密条款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2 14:49:45 人浏览

导读:

商业秘密对一家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可以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泄露商业机密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至被对手公司打击。所以公司一般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上的保密条款期限的相关内容。

  商业秘密对一家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可以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泄露商业机密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至被对手公司打击。所以公司一般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上的保密条款期限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上的保密条款期限

  劳动合同上的保密条款期限不是法定的,而是由当事人约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保密协议是否有补偿金

  1、保密协议是否有补偿机制须看合同的约定,如果约定有保密费用或补偿条款则由属于同时建立了补偿机制,法律不限制。

  2、如果保密协议中植入了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签保密协议有保密费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签保密协议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保密费的做规定,因此签保密协议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保密费可以在保密协议中自行约定。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所以签保密协议后用人单位可以支付保密费也可以不支付保密费,需要视情况而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上的保密条款期限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劳动合同上的保密条款期限不是法定的,而是由当事人约定,而竞业协议时间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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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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