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导读:
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
现将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保障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职工的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的通知》(陕政发〔1999〕9号)精神,现就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定本办法。
一、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职工按照驻在地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参加驻在地的医疗保险,享受驻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接受属地管理。其中:各驻外办事处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驻外各办事处人员名单、工资总额等材料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审定后,以财政确定的工资总额为基数,由省财政厅按驻外办事处驻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职员医疗补助政策拨付。陕西省人民政府各驻外办事处以实际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向驻在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缴费,参加驻在地医疗保险。财政拨付与实际缴费的差额部分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各驻外办事处自筹解决;陕西省人民政府各驻外办事处下属企业的人员参加驻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各办事处自筹解决;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职工按驻在地医疗保险规定缴纳。陕西省人民政府各驻外办事处交流轮岗人员在办事处工作期间,按照驻外办事处驻在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交流轮岗人员回陕后再按陕西省省直机关的医疗保险政策接续个人帐户资金的划入。
二、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将参保的相关材料(职工人数、工资总额、驻在地医保政策及人员变动等)于每年度12月份送陕西省劳动保障厅审定。
三、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离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享受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应按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陕西省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陕办发〔2001〕36号)省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按现行制度不变的规定,按原有的资金渠道,医疗费按规定实报实销。
四、本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答:因公外出人员的就医,一般来说,在非急诊的情况下,应先与其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取得联系。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先由本人垫付,然后由单位报销。北京市的规定,参保人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西药和中成药发生的费用,超出《药品目录》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药品目录》范围内的按以下原则支付:一是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
沈阳的小伙伴们都知道看病有医疗保险、生孩子有生育保险,看病住院医保能报多少钱?但具体能报销多少、需要什么条件你都知道吗?每年要交的医疗保险费和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